陕西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年底前实现全省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
■对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全面实施“交地即交证”,将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入库等环节从“供地后”提前到“供地前”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泽)记者4月12日获悉: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23年度陕西省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多举措助力全省营商环境突破年。
针对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要点》提出,年底前实现全省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依托“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推动登记业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不动产登记“网上(掌上)登记中心”,打造“多平台一体式”登记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一窗办事”模式,全省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交易和办税联办业务均通过综合窗口受理,申报材料自动分发,登记、交易、税务等部门同步并联办理,办理结果实时反馈。
省自然资源厅加快推进“交地即交证”步伐,对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全面实施“交地即交证”,将不动产测绘、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入库等环节从“供地后”提前到“供地前”,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开通服务企业专窗或绿色通道,实现交地与交证“双同步、零时差”。
同时,“交房即交证”“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涉企不动产登记”三项“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将不断完善,为群众及企业提供“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端出件”的服务体验。创新开展“带押过户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
《要点》针对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登记难”给出具体措施。市县对已完成首次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补办相关手续,完善登记要件,推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同时,最大程度利用现行化解政策,督促市县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和问题化解工作,确保今年6月底前将排查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应化尽化”“应登尽登”。
此外,省自然资源厅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一张图”“一码管地”“黄河金三角跨省不动产业务办理”等三项试点工作;全面推广“抵押登记进银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积极探索“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税费“一次收缴、自动清分”入账(库)等便民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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