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
实施“消费促进七大行动计划”
本报讯 (记者 崔春华)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通过实施“消费促进七大行动计划”,充分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行动方案》明确,至2024年,多层次的消费促进体系日趋完善,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高,城乡消费市场环境持续改善,消费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全省限额以上单位超过1.4万家,年均净增1000家以上,质量结构进一步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3万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实现纵向进步、横向进位,努力建设西部消费强省。
“消费促进七大行动计划”包括商品消费提档行动、服务消费扩容行动、消费平台升级行动、消费品质提升行动、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市场供应保障行动和消费环境优化行动。主要任务包括:激发汽车消费,扩大家电消费,对市、县配套发放汽车消费券、家电家居消费券,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予以补贴;促进成品油消费,提振餐饮消费,鼓励市(区)配套发放餐饮消费券,鼓励餐饮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提升电商服务水平,对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的重点限额以上单位,给予一定奖补;积极创建消费中心城市,支持西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10条省级示范步行街和50个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每年在全省重点打造10个夜间经济示范聚集区,三年内创建10至20个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每年建设改造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30个、乡镇商贸中心300个、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3000家,年均新增农村网商(店)3万家,培育1至2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建立完善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积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此外,我省将培育发展首发经济,扩大中高端进口商品消费,推广陕西名优产品。同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健全规范标准体系,完善消费信用体系,强化市场秩序监管。省级财政根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质效,对每半年、每年度和2022年一季度增长较快较好的全省3强消费市(区)、10强消费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全年各市、县奖励金额分别不超过300万元、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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