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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周边售烟酒卖盲盒谁监管?陕西铁检:立案办理!

记者吴超
2022年05月05日09:12 |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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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铁检分院公开听证会。董宏亮摄

“校园周边商铺出售‘三无产品’盲盒和烟酒,市场监管局和烟草专卖局是否履行监管职责?这些问题为何得不到有效杜绝?”听证员发问。

4月28日,一场直面问题的检察公开听证会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下称“陕西铁检分院”)举行。检察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符合条件的案件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检察听证旨在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矛盾化解。

听证会邀请了政协委员、律师担任听证员,负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烟草专卖、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会。还邀请家庭教育专家到场提供专业咨询,中铁中学、铁一中分校、铁五小派出代表旁听并发表了场外意见。听证会由担任法治副校长的陕西铁检分院检察长王勇、西安铁检院检察长黄志平共同主持。

“位于西安市碑林区青龙路的西安铁一中分校、位于太乙路的西安市中铁中学、位于铁安三街的西安市碑林区铁五小学三所学校,校园周边商铺出售酒类产品,商铺距离学校位置较近,且商铺内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示标志,对未成年人未尽到相应的提醒义务,存在未成年人买酒饮酒的重大隐患。校园周边部分商铺内销售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盲盒,存在商品质量隐患,部分售卖的盲盒上有不良文字图片等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位于西安市碑林区青龙路的西安铁一中分校、位于太乙路的西安市中铁中学、位于铁安三街的西安市碑林区铁五小学三所学校,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有商铺售卖烟草,校园周边其他售卖烟草的部分商铺内未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警示标志,部分商铺设置的禁售烟草标志位置不显著,对未成年人未尽到相应的提醒义务,存在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烟草的重大隐患,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办案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后,与会人员对案件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三名听证员进一步对行政机关职责、常态化开展执法等情况进行了询问。

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听证人员进行了认真评议,一致认为两个行政职能部门在本案未能充分依法履职,致使违规售卖烟酒、“三无产品”盲盒等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未得到及时制止,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建议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加大执法力度,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共同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环境。

受邀参会的校方代表纷纷表示,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对未成年人保护意义非凡,学校愿意与检察机关、相关单位联手整治校园周边乱象,共同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随后,陕西铁检分院与行政机关就行政履职进行磋商,西安市碑林区烟草专卖局、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表示,对检察机关发现的问题将迅速进行排查整治,加大巡查力度,以加强监管、多方联合执法等形式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后,陕西铁检分院向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检察建议。

陕西铁检分院作为集中管辖西安、安康两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工作的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两起案件为陕西铁检分院“小桔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在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过程中,紧盯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这一突出问题,设计了“校园周边售卖烟酒、“三无产品”盲盒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大数据思维,结合市场调研、校园周边走访等大量取证工作,快速挖掘出未检公益诉讼线索,铁检分院根据省院的指定管辖,迅速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助推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更高要求。本案中所涉及的中小学均是铁检两级院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学校,办理此类案件也是检察长履行法治副校长责任,深入落实高检院 “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行动。下一步,陕西铁检机关将紧盯校园周边环境问题整治,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模型,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本案办理后,陕西铁检机关还将把通过大数据发现的其他行政区域校园周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地方检察院。

(责编:邹星、吴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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