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遗产传播分享中国智慧(观天下)

齐 欣

2021年06月21日08:4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原标题:以文化遗产传播分享中国智慧(观天下)

5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进行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是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国际传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下大气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为我国改革发展稳定营造有利外部舆论环境,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并成立世界遗产委员会,旨在通过保护、分享、传承全人类共同拥有的宝贵遗产,促进各国和各国人民间的合作,实现可持续发展。1985年11月,在侯仁之、阳含熙、郑孝燮、罗哲文等4位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推动下,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中国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

36年来,以文化遗产为突出代表,世界遗产价值理念已被中国社会广为熟知和接受。伴随着文化遗产传播,世界遗产正在成为新兴公共资源,多方位地融入到文化、经济、生态环境、社会和谐发展各个领域;同时,中国在遗产保护方法,遗产线路、农业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新型遗产类型的培育与利用方面,也都在为世界贡献着经验。举例来说,中国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已不再局限于描绘历史智慧和丰收的景象,而是集聚农业技术、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资源,力图构建提升人类粮食安全保障水平的“活态系统”。在近期发布的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决议草案”中,中国长城保护管理工作获得了高度评价。“草案”认为:中国政府对长城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通过颁布总体规划、夯实法律基础、开展能力建设、推动公众传播、探索高新技术、促成国际交流、加强旅游管理,以及针对重点段落开展遗产影响评估等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果,确保了遗产地突出普遍价值得到妥善保护。这项“决议草案”如在即将于福州举行的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获得通过,“长城”将是继“大运河”后,中国又一项被世界遗产委员会认可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示范案例。

文化和自然遗产在中国的保护与创新,也可以视做其影响力“从小到大”的传播过程。“文化遗产传播”最先从文化遗产领域起步,已经形成独特的准则、视角、评估方法并开始应用至所有的遗产领域。文化遗产传播工作者长时间地跟踪、描述中国在履行世界遗产公约责任、保护那些“超越国家界限的、对全人类现在和未来均具有普遍重要意义的文化或自然价值”所做的工作;也评估世界遗产在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和遇到的难题。在长期实践中,人们对“文化遗产传播”的理解也在不断演化。早先文化遗产传播被简单理解为:以文化遗产为内容的信息流动;现在则于更大的空间内关注其社会功能——“承载文化遗产价值的相关信息和行为,在‘真实、完整’的标准下,通过个体、群体和团体间的相互影响,从而使得文化遗产得以价值增值的过程。”于是,文化遗产传播开始“以遗产价值视角,去重新观察身边的一切”。不仅关注遗产本体,而且开始关注和记录“人”的行为;不仅关注遗产地内的利益相关者,而且关注遗产地精神的提取、延续及影响力。

2008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6届全体会议通过了《有关保护遗产地精神的魁北克宣言》,提出“遗产地精神”应包含有形(建筑物、遗址、景观、线路、可移动文物等)和无形因素(记忆、故事、文献、仪式、节日、传统知识、价值观、用色、气味等);同时也更加明确地提出:“遗产地精神本质上是由人传播的,这种传播本身就是其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认为交互式的传播和相关社区的参与,是保护、使用、加强遗产地精神最有效的方法。传播是保持遗产地精神生命力的最好工具。”

保护世界遗产是一项共同事业,需要长期、大量、耐心的投入。于是,对于来自任何国家和地区取得的成绩,全球各地的人们都会感同身受,将其视为共同的成就。所以,文化遗产传播强调基于“真实性、实践性、公共性”的传播原则,向社会公众呈现真实、讲述细节和分享智慧,从而增加社会对于世界遗产和保护工作的认知与尊敬。

对于中国的世界遗产保护工作来说,2021年极不平凡。6月12日“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刚刚过去,我们又将见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的历史性时刻;7月中旬,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将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金秋十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我们期待以此为契机,中国世界遗产事业向更高水平迈进,相关经验能给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借鉴。

(作者为本报高级编辑)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1年06月21日 第 11 版)

(责编:邹星、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