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苏怡)4月10日,记者从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自2017年以来,西安市环境监察部门共出动人员20682人次,检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单位6672家次,检查产生危险废物单位3187家次,检查产生医疗废物单位1769家次,共立案查处259家,罚款1094.4万元。
2020年9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固废法》,围绕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为有效破解以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机构混编、少人的实际问题,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专门设立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和固体废物执法中队。
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前置作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从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着手,切实加大对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项目环评文件审查,强化工程分析。截至2021年3月20日,西安市共9613家企业纳入了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1260家、下发限改通知书178家、登记类管理8175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依托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西安市4262家企业进行了信息填报和共享,实现10吨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全覆盖。同时,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危险废物产生量,对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截至2021年3月底,确定93家为省级重点监管单位,1382家为市级重点监管单位,对危险废物推行从产生、转移到处理处置或再生利用的实时定位跟踪、电子联单审核,有效防止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非法倾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