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1月12日电(记者浦超)据云南省水利厅12日消息,近年来,云南省把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力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系统治理,各湖泊水质持续好转。
云南省水利厅副厅长高嵩介绍,“十三五”以来,云南省全力打好湖泊流域环湖截污、生态搬迁、矿山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治理等八大攻坚战,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
同时,云南完善湖泊立法,出台了20多项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以法治手段推进湖泊保护治理,并加大督察力度,强化问题整改。2018年以来,围绕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中央和省级督察发现问题共计667个,目前云南已整改完成591个;共制定整改措施1736条,已整改完成1620条。
据介绍,“十三五”以来,洱海全湖水质实现31个月Ⅱ类,阳宗海从劣Ⅴ类恢复到Ⅲ类。2020年,滇池全湖水质为Ⅳ类,这是滇池全湖水质连续第三年达到同等水平。2020年1月至11月,抚仙湖、泸沽湖稳定保持Ⅰ类;洱海国家考核湖心点位水质为Ⅱ类,全湖水质为Ⅲ类;阳宗海保持Ⅲ类;滇池草海、程海保持Ⅳ类;滇池外海、异龙湖、星云湖、杞麓湖主要污染指标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