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商品房销售新规解读

不得先扩大景观建设范围后拆除

2021年01月12日07:55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不得先扩大景观建设范围后拆除

本报讯 (记者 何宇)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西安市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管理规定》对销售活动中需公示的信息内容、公示标准、查询路径等提出了新要求。日前,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相关内容进行权威解读。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规定》的实施,既为企业明确了销售规范,也能让购房人知悉购房时应查看哪些信息,为购房人提供购房指引。

《规定》推出项目信息二维码。购房人可扫描项目二维码,快速查询项目预售许可证号、资金监管银行、房屋面积、已备案和未备案房源等信息。

《规定》要求房屋实际交付标准应与样板房展示内容保持一致。同时,为减少资源浪费,全方位真实展现房屋户型、公共部位等,鼓励企业在实体楼内设置样板房。《规定》实施前已建成或在建的未在永久性建筑里设置的样板房,售楼部可以继续保留使用。

同时,《规定》要求项目销售时展示的绿化、园林等景观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不得采取先扩大景观建设范围后拆除的方式误导购房人。已建成的与《规定》要求不符的绿化、园林等景观展示,应向购房人说明实际规划设计及后期建造工期等事项。

为防止不合规的宣传图标、模拟模型误导购房人,《规定》要求销售场所展示的户型图(模型)、沙盘模型等,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和尺寸比例(标注比例尺)制作。《规定》实施前在售项目,应及时按照《规定》要求,完善企业、证件、项目、销售、图标模型等信息。

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线上方式售房,《规定》对线上售房应公示的内容及样板房的展示要求均予以明确。

(责编:左瑞、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