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严查扶贫领域问题 8月共处分25人立案调查1人

邓楠、任志慧

2020年09月08日11:08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越是决战决胜关键时期,越需要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作保障。今年以来,陕西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人民网陕西频道汇总整理了今年8月份陕西及各地市纪委监委查处的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涉及“伪造扶贫记录”“套取扶贫资金”“收‘好处费’”“优亲厚友等问题,26人被通报,其中25人受到处分,1人被立案调查。

走过场、伪造扶贫记录

这些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被通报

在8月份公布的典型案例里,延安市安塞区、宝塔区;咸阳市淳化县、泾阳县;商洛市商州区、商南县纪委监委分别通报了涉及“扶贫工作走过场”“伪造扶贫会议记录”“政策宣传不到位”“多发低保金”等问题,1人被立案调查,9人被处分,2人被诫勉谈话。

延安市纪委监委通报指出,安塞区医疗和生育保险经办中心干部郝延文于2018年、2019年分别私自违规向部分药店提供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就医证共计628张,先后收受相关药店老板赠送的烟酒等礼品折价8100元;主任陈伟在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认定工作中为部分药店提供帮助并收受相关药店老板赠送的烟酒、超市购物卡等礼品折价15550元,对在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就医证的发放过程中存在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问题失责失管。2020年6月19日,陈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郝延文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在伪造扶贫会议记录问题上,2020年2月26日,延安宝塔区李渠镇李家沟村在未召开会议的情况下,经村党支部书记马宏军、村监委会主任李东同意,由村会计常委补写“一查一补两落实”工作会议记录,并记录当时因骨折请假的宝塔区李渠镇李家沟村第一书记惠改芳为会议主持人,安排相关工作;2020年3月2日、4月2日,李家沟村两次召开扶贫相关会议,经马宏军、李东同意,由常委在会议记录中分别记录请假的惠改芳为会议主持人,并安排相关工作。2020年6月16日,马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东、常委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指出,淳化县铁王镇秦河中心安子哇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杨志宏在贫困户异地移民搬迁旧庄基腾退工作中,对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1户腾退户一直未腾退旧庄基,且以各种理由多次上访,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杨志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多发低保金问题上泾阳县口镇口镇村支部书记王保在任口镇村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本村低保户动态管理不到位,在低保户贺某户口迁出后没有及时上报镇政府核减,以致出现低保户多发放5个月低保金的情况。2020年6月16日,王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商洛市纪委监委通报指出,商州区牧护关镇竹园村党支部副书记房丹国对该村二组贫困户闵印娃的帮扶工作中,未填写《贫困户精准帮扶纪实资料薄》,也没有归置到户档案资料袋中,包扶工作不扎实,给镇、村的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5月12日,房丹国被党纪立案调查。商州区杨峪河镇西庙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峰超对“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工作重视不够,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细不实、主动性不足,致使贫困人口崔某某未及时办理残疾人证和享受残疾补贴政策,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20日,任峰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商州区刘湾办事处驻中心村工作队员卫钢违反驻村工作纪律,两天未签到,未在村开展工作,未填写去向,也未履行请假手续,严重违反驻村工作纪律。2020年4月30日,卫钢受到警告处分。商州区金陵寺镇崔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崔德娃应对上级检查配合不力、消极应付,在全区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5月13日,崔德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商南县赵川镇维稳办主任兼司法所所长魏栋在处理上级批转的群众反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有关问题信访件时,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未见到信访人、没有经过专业机构鉴定情况下,主观认定信访人有安全住房,不符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政策,并进行回复。后经技术鉴定,信访人房屋为C级危险性住房。2019年2月,魏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将扶贫金装进自己“腰包”

10人被处分 其中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扶贫一定要实实在在,而一些干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装进自己的“腰包”,影响了广大扶贫干部的形象。8月份,陕西省延安、咸阳、铜川、安康等地纪委监委均通报了涉及“套取扶贫资金”“违规贷款”“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10人受处分,其中1人被追究其刑事责任。

延安市纪委监委通报指出,黄龙县崾崄乡马蹄掌村支部书记范国文违反《黄龙县村级互助资金协会运行管理办法》规定,2017年、2018年分别从互助协会账户提取现金12万元、7.99万元给申请借款的会员发放借款,并收取会费1.2万元作为库存现金结转至下年度现金账;2019年4月,范国文还利用其担任互助协会理事长的职务之便,在自己没有入会的情况下给自己发放借款2万元,2020年4月归还本息2.12万元。2020年7月14日,范国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指出,兴平桑镇东桥村党支部书记刘撑林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共计21000元,并将其中8000元据为己有。2020年5月,刘撑林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礼泉县叱干镇民政工作站原站长陈芳侠利用职务便利,虚报低保户“刘振芳”身份信息申领低保,将“刘振芳”低保款31350元据为己用。同时,利用王彩梅身份信息,持低保存折支取其低保款31350元据为已用。2020年4月,陈芳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泾阳县云阳镇张屯村妇女主任韩红云违规使用扶贫项目资金2.01505万元,用于转账代付他人农资货款,事后归还挪用资金。2020年6月10日,韩红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泾阳县王桥镇岳家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会长蒙春娟违规贷款2万元,用于家中日常开支,其行为构成违纪。2020年5月,蒙春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彬州市北极镇曹村党支部原书记何科民、原副书记杜占刚违规收取群众费用,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20年3月,何科民、杜占刚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铜川市纪委监委通报指出,印台区广阳镇上马村党支部原副书记路军顺、三组组长路新民违规套取“粮食综合补贴”资金8563.19元、3204元,用于个人支出。2020年3月,路军顺、路新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康市纪委监委通报指出,紫阳县毛坝镇腰庄村原党支部副书记程明磊违规将腰庄村扶贫互助协会资金共163176.3元挪为己用。2020年5月,程明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法款项被收缴。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高滩镇天桥村一组组长廖流新截留挪用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5880元用于个人日常支出。2020年4月,廖流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责令兑付给农户。城关镇大力滩村党支部副书记朱永安违规套取国家水库移民后期补助资金8250元。2020年5月,朱永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收“好处费”优亲厚友

“富”了自己  害了贫困户

一些干部眼里“微小”的“好处费”,但对身处困境、亟待脱贫的人来说,却是大钱。

据铜川纪委监委通报,印台区印台街道前塬村党支部副书记寇彦民在协助政府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索要好处,收受两户农户各3000元,合计6000元。2020年3月,寇彦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别人扶贫他扶亲!咸阳市纪委监委通报指出,永寿县常宁镇南章村党支部书记千军护违规为家人申请低保,共计领取低保补助5541.6元。2019年3月18日,将南章经济合作社53800元的扶贫补助款存于自己私人账户,2020年3月才拨付给种植户。2020年6月,千军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康纪委监委通报指出,紫阳县高桥镇龙潭村原党支部书记谭开建、原村委会主任王申平在易地移民搬迁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2012年,时任龙潭村党支部书记谭开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借他人名额帮生意伙伴邹某在安置点购买住房,使邹某违规享受避灾扶贫搬迁补助4.5万元。2017年,谭开建明知胞弟谭某某不符合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安排、指使时任村主任王申平通过查找符合搬迁条件者顶名的方式,制作虚假搬迁户档资料,编造不实信息,为谭某某购买安置点住房,骗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15万元。2020年4月,谭开建、王申平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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