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建设第四方平台 防止打着消费扶贫旗号谋利敛财

2020年08月28日14: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扶贫办:建设第四方平台 防止打着消费扶贫旗号谋利敛财

  中新网8月28日电 国务院扶贫办社会扶贫司负责人王大洋28日介绍,扶贫办把“三专”所有销售扶贫产品的数据都汇集到第四方服务平台上,便于监管,防止打着消费扶贫的旗号销售非扶贫产品或者是谋利、敛财。

  国新办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消费扶贫行动有关情况。会上有记者问:消费扶贫一头是贫困群众的钱袋子,另外一头是千家万户的菜篮子、果盘子,请问这个需求在消费扶贫中各个参与方想了哪些办法来有效对接需求?线上线下都有哪些方式可以购买消费扶贫的产品?

  王大洋介绍,现在线上线下有很多市场主体,很多企业,都非常积极踊跃地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来销售扶贫产品,大体上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消费扶贫专区。现有的商业渠道,包括线上的电商平台,线下的商贸流通企业,在现有的商业业态中设立一种易于辨识的专区来销售扶贫产品,归纳为消费扶贫专区。

  第二种类型是消费扶贫专馆。比如有线上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为“扶贫832”平台,是为各级预算单位采购使用的平台。还有地方性专馆,有线上的、线下的,江西馆、湖北馆、西藏馆,展示展销于一体的形态。还有一些有意愿、有情怀的企业,在自己的场所设立了消费扶贫的专馆来销售扶贫产品。

  第三种类型是消费扶贫专柜。利用现有的智能柜、无人售货机等新型的零售方式,把扶贫产品最近距离贴近到消费者的身边。现在很多地方做了综合性的智能售货柜,比如在商场、车站、医院、机关单位都可以看到的开门式、扫脸式的综合性智能转台。

  王大洋指出,即使是很便捷、很便利,分布也很广泛的商业形态,大家也很难明确知道它们在什么地方。如何促进需求和资源的对接?依托社会扶贫网开发建设的消费扶贫的第四方服务平台,为扶贫产品的买方、卖方和第三方提供这样的服务。

  一是扶贫产品集中的展示平台,告诉大家哪些产品是扶贫产品。

  二是高效的对接平台,把买方、卖方、第三方聚合到这个平台上撮合交易,让大家能便捷地找到,打开手机,上到网站,知道身边有哪些专柜专馆专区可以买到什么样的扶贫产品。

  三是一个可信的监管平台。专柜、专馆、专区所有销售扶贫产品的数据都将汇集到社会扶贫网的消费扶贫平台上来,能够让社会便于监管,防止打着消费扶贫的旗号销售非扶贫产品或者是谋利、敛财。“欢迎大家到社会扶贫网上看一看,选择大家习惯的购买渠道,选择大家喜欢的扶贫产品来下单,支持消费扶贫事业。”王大洋说。

(责编:任志慧、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