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王观)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今年6月30日,为期4个月的我国首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顺利结束。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缴个税。专家认为,此次个税汇算不仅让数千万自然人纳税人收获了个税改革“红包”,也彰显了国家税收治理能力的提升,是税收治理能力向现代化迈出的坚实一步。
北京某医院财务人员徐女士说,单位里有上千人需要进行个税汇算,人员年龄跨度大、收入结构复杂,汇算开始前她压力非常大。“没想到个税计税方式简单,申报更是实现‘一表集成’,医院上千名员工在辅导下自行完成了汇算,极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
新个税法规定,对综合收入部分的扣除项目除年度免征额6万元外,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扣除标准上均采用定额而非比例标准,简化的税制设计,便于纳税人理解掌握。不仅如此,汇算表单设置合理,办税流程清晰便捷,个税APP的普及和预填报服务为纳税人省去了烦琐的填表过程,全国大部分纳税人以网络申报方式完成了个税汇算。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指出,此次个税改革,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对税制进行了简化设计。这既有利于自然人理解与操作,又便于税务机关征收管理,从制度上保证了首次个税汇算的成功实施,体现了我国税收治理的制度优势。
《 人民日报 》( 2020年08月20日 第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