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芊羽)日前,记者从西安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西安市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待遇,西安在原有22个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基础上,新增15个重特大疾病医保门诊病种,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降低困难群众患者就医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
这15个重特大疾病病种包括肝癌、白内障、尘肺、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地中海贫血、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噬血细胞综合征)、儿童恶性肿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风湿性心脏病。
凡医疗救助对象患重特大疾病,在门诊治疗中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按照住院救助的标准给予救助。至此,西安市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病种目录扩大至37个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