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8月7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三级法院密切关注、从严惩处“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病房”每一环节所出现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2015年至2020年6月底,共办理此类案件910件,1467人被判刑。这是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7日召开的“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情况”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辽宁高院执行局局长王宏介绍,近年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多发,威胁群众的生命健康。2017年,辽宁高院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出台《辽宁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及时解决“行刑衔接”问题;今年7月,辽宁高院又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指导意见》,形成打击合力。
从办案实践看,当前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正呈现新的特征。一是家族式犯罪有所显现,一案多人甚至十多人共同犯罪的现象已成常态;二是通过互联网和不断发展的现代化物流手段制假、售假的犯罪现象突出;三是药品经营机构人员也存在销售假药行为,具有更大的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