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打通生物栖息流通渠道 修复河流大生态

2020年06月11日11:19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6月9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西安举行。会上,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张智华作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19年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中指出问题46个,其中西安发现问题4个、宝鸡发现问题3个、渭南发现问题3个、延安发现问题2个,咸阳、铜川、榆林、汉中、安康、商洛、韩城市均发现问题1个。问题类型包括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引用水水源地保护不规范、蓄禽养殖业管理粗放四类。

据了解,在落实整改中,陕西省政府聚焦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通过开展城镇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不断提升农村水污染治理水平、持续加强水生态环境督查执法、加大水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五项主要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指出的46个问题中,45个已整改到位,剩余西安市鄠邑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问题正在整改。

“整改一年来,陕西各地、各部门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项任务落实,碧水保卫战取得关键进展。”张智华介绍,2019年,汉江、丹江、嘉陵江、渭河干流、无定河水质继续保优。全省5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7.6%,优于年度考核目标7.6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提前完成“十三五”国家考核任务。

在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方面,陕西成立了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智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2019年,全省累计完成6135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3939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分别占全省村庄总数36.6%和23.5%;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占85%以上。

 报告显示,虽然2019年陕西省主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但由于污染物排放量长期超过水体纳污能力,加之关中、陕北地区属于严重缺水地区,皂河、新河等8条渭河支流基本无生态水供给,同时筑坝截流加剧了河流径流量减少,导致河流的自净能力减弱。流域治理仍存在一些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部分河流部分时段水质改善不稳定、不明显,打赢碧水保卫战仍面临挑战。下一步,陕西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建立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并重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截污、控源、治污等措施,畅通河流上下游,打通生物栖息流通渠道,修复河流大生态。

(责编:李志强、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