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1日电 (记者彭波)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推动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据了解,当前,破坏国防设施、危害军事安全、侵占军用土地、侵犯军队军人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和制约部队战斗力建设。这些问题多为军地互涉,权益受损方和损害结果在军队,部分问题责任主体在地方,需要军地检察机关发挥协作优势,联合执法办案,形成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整体合力。《意见》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推动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全面、深入、高效开展,形成共管、共治、共护国防和军事利益良好工作格局。
《意见》主要包括4个方面18项内容,提出了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规范了军地协作7项主要内容,建立了开展协作5项工作机制,明确了提高协作工作实效的具体要求。《意见》提出,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在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防资产、军事行动、军队形象声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