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 复产及检维修期间安全风险管控

2020年04月17日15: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抓好当前特殊时段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坚守安全生产底线。4月13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产及检维修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针对当前特殊时期危险化学品企业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精准分类指导监管措施不放松,对停产、复产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停产、复产安全要求,从开展停产复产风险辨识、编制化工装置开车停车方案、组织安全培训教育、严格特殊作业管理、切实加强停产期间物料和产品安全管理、严格变更管理和做好停产、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7个方面,全面做好停产、复产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做好检维修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是制定完善检维修方案,并告知当地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二是严格执行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检维修记录、档案;三是加强检维修作业前风险分析,对特殊作业要升级管理,确保作业安全;四是加强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检维修现场人数,做好应急准备;五是加强外来检维修施工队伍管理,明确安全责任,严格审查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严禁层层转包和以包代管,按照防控要求,做好人员登记、检测和隔离工作;六是强化停产停车检维修企业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执行或违法行为要采取行政处罚,联合惩戒“黑名单”,坚决依法查处。(当地供稿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责编:李志强、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