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法院提醒家长——

与教育培训机构签合同、付款,这些方面要小心!

记者 何蒙

2020年04月15日10:56  来源:中国妇女报
 
原标题:与教育培训机构签合同、付款,这些方面要小心!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通报该区近三年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

2017~2019年,海淀法院共受理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1329件,审结1246件。教育培训机构面向广大消费群体,一旦出现经营问题将可能引发群体性案件。

近三年教育培训机构诉讼案件的特点

1.群体性纠纷多发。这一情况主要因为教育培训机构经营不善或租赁场地到期等原因停止服务或变更服务地址,学生或家长因合同无法履行要求培训机构承担违约责任。

2.预付费合同引发的纠纷占比高。很多教育培训机构以承诺不达培训目的可以全额退费作为营销策略,吸引培训对象一次性大量购入培训课程或购买培训服务。但在费用收取后,培训机构自身无法继续经营,或培训对象原因无法上课,导致合同实际履行不能,从而引发纠纷。甚至存在有的培训机构恶意套取预付费用又“跑路”的现象。

3.事实查明存在新的困难。由于目前数字支付方式的普遍应用,教育培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往往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扫码支付学费。部分消费者由于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足,付款之后不索要正式收据或发票,或者索要之后不注意留存付款凭证,导致交费情况的核实以及合同主体的认定存在困难。加之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为规避法律,常以宣传的称谓而非公司注册登记的名称与培训对象签订合同,并通过私人账号收取培训费,之后一旦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导致合同主体和法律关系性质认定困难。

消费者须注意:主要涉及三项问题

海淀法院选取了6个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建议和维权指导。

第一类涉及变更合同内容问题。通过介绍“培训机构擅自变更授课方式”“学员合同有效期届满后请求退费”这类典型的变更合同内容的情形,提示消费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双方一致同意,对重要的合同条款应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如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内容,需留存相应证据,降低交易风险。

第二类涉及退还学费问题。通过“学员开课后无故退学” “报名‘保过班’却未考过”“学员囤课时却遇培训机构‘跑路’”这类涉及学费退还的典型情境,提示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充分了解机构资质和经营情况,避免一次性大量购入课程,报名、签订合同、交费等过程均应尽量规范化。

第三类涉及培训机构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即向第三方转让资产的问题。以“培训机构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将自身的固定资产和教学资源转让给第三方”案例,提示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除关注课程内容、上课方式、购课费用等主要条款外,还应仔细阅读是否有权利义务转让的限制性约定,进而判断培训机构自行转让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是否影响权利义务关系。

特别提示

法官提示,结合教育培训合同特点及审判经验,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可能集中于以下三点:一是因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引发纠纷;二是变更合同内容或履行方式未协商一致引发纠纷;三是合同履行不能时,双方对责任承担产生分歧引发纠纷。

特别是今年1~3月,受疫情影响,线下课程转线上的差价、课程设置等问题广受关注。

建议大家在选择教育培训服务时,选择有实力、办学规范、有教委审批的办学资格证的机构,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关注上课时间、上课形式、收费退费问题,发生纠纷及时拨打教委咨询电话。

(责编:谷妍、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