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清明节消防安全提示

2020年04月03日11:25  
 

1. 暂停祭扫的地区,禁止在公墓、陵园外和小区、居民楼内焚烧纸钱,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允许祭扫的地区,倡导用植树、献花等文明方式寄托哀思。

2. 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远离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山林、草原等。

3. 祭扫点烛、燃香、烧纸、燃放鞭炮,应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看护,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不要在大风天进行明火祭祀活动。

4. 祭扫活动时,严禁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

5. 清明节假日外出旅游时,请检查家中电源、燃气,清理阳台楼道杂物,维护家庭防火安全。

6. 林区、墓区管理单位应严格落实值班和巡查制度,保养维护消防车辆装备,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7. 发现火灾,请拨打火警电话119;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96119。(当地供稿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责编:李志强、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