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榆阳折晓云:突出“三效合一” 推动审查调查高质量发展

2020年03月27日13:28  
 

3月3日,陕西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对加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兴宁强调,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审查调查作为“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自觉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审查调查是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关键环节,也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抓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的同时,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

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突出审查调查政治效果

要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承担着“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要通过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处置,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集中统一,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执行落实有力。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推进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及时查处疫情防控期间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体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的政治性,坚决维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要站在讲政治高度,深入推进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审查调查工作政治属性,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局工作安排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要求,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深挖彻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等问题。要紧盯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公共资源交易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助力净化修复政治生态,持续深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良好政治生态是涵养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土壤,是党的生机活力的源泉,是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障。审查调查要克服单纯强调办案的局限和偏颇,更好地把案件线索放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政治生态大局中去考量,分清“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既要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也要净化“树木”成长环境。要加强政治生态研判,综合分析信访举报、巡视巡察、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整体把握地方、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要紧盯“关键少数”,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充分考虑时机和方式方法,进退有度,确保把“烂树”精准拔出来。要坚持标本兼治,锲而不舍、久久为功,聚焦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好人主义等政治生态土壤中的“污泥”,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坚决维护纪律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突出审查调查纪法效果

要严肃惩治腐败。纪律是治党之戒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手握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两把尺子”,要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逐步走向“严紧硬”。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越往后越严,紧盯“关键少数”,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对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深挖细查、严惩不贷。要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严格遵循查办案件“二十四字”方针,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增强纪律法律的严肃性和办案的公信力。

要坚持纪法协同推进。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既查违规违纪问题,又查违法犯罪问题。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查办案件注重从违纪问题查起,对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一体审查调查、精准执纪执法,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做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坚决杜绝违法犯罪人员戴着党徽上法庭、戴着党徽蹲监狱等问题。

要做到法法有效衔接。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按照监察法、监督执法规定规范使用调查措施,严格审批程序,严格管控流程。要树立法律意识、程序意识,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证据材料。审理部门要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坚持“疑错从无”的原则,对调查部门移送的案件材料一一“挑刺”,以达到证据链的“零瑕疵”。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急需快查快结的突发问题,通过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审理。对准备移送起诉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监委审理部门可视需要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补充、固定、完善证据。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突出审查调查社会效果

要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办案是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重在转化人、挽救人。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考虑行为性质、情节、后果、时间节点、认错悔错及配合审查调查的态度等因素,准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准确把握“四种形态”转换的运用规则,对欺骗组织、对抗审查调查的坚决查处,对知错改错、真心悔过的给机会、给出路,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最大限度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

要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立案后,要责成被审查调查对象认真撰写悔过书,对照党章党纪要求,深刻反省自身问题,体现知错、认错、悔错、改错的态度和认识,对标找差,唤回初心。要强化实名举报信访问题案件答复工作,案件初核了结或立案移送审理后,及时向反映人面对面答复,还原事实经过,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强化通报曝光,对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网站、微信平台、下发通报等形式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惩防并举,提升审查调查的社会效果。

要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定期对案件进行总结剖析,通过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部门性、系统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跟踪督促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决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切实提高审查调查“附加值”。对单位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督促所在单位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查找原因,制定举措,立即整改。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警示大会,以案说纪,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力求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肃一方”的良好效果。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审查调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改进思想观念、思维方法和工作方式,确保查处的每一起案件都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着力实现审查调查政治、纪法、社会“三效合一”,扎实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当地供稿 榆阳区纪委监委)

(责编:李志强、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