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3日电 (记者车柯蒙)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财税政策支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表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这项政策以来,税务部门主要从三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抓紧出台政策实施文件。经国务院批准,税务总局联合人社部、财政部及时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联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几个部门还一起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并指导各省尽快出台本地实施方案。
二是抓紧落实服务保障措施。税务总局及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通知 》,从宣传辅导、已缴费款退抵、信息系统完善、统计核算分析等方面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缴费人对政策能知晓、会操作、易享受,税务干部对政策学得懂、答得准、办得细。
三是抓紧办理已缴费款退费。对2月份企业已缴费款退费问题,企业十分关心,我们也高度重视。一方面抓紧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退(抵)费工作规则,另一方面指导督促各地税务机关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企业第一时间受益。目前一些企业已顺利收到退费款。接下来,税务部门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依法依规,尽快将已交费款退(抵)到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