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敲击法槌,原、被告席却空无一人,他们出现在主审法官面前的电脑之上,这是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使用“云上法庭”视频庭审系统,实现的远程庭审。
2月14日,在莲湖法院庙后街法庭,审判员李运房、书记员瞿莉准时到庭,案件双方当事人则足不出户在家中,利用电脑登录,按时参与这次疫情期间的特殊庭审。
该案为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装饰公司按被告公司的设计方案进行了装饰施工,但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引发纠纷,起诉至法院。在“没有当事人出庭”的庭审现场,原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以及被告委托代理人在各自住处通过视频参加了庭审。法官通过视频连线完成所有庭审程序,书记员则在旁完整记录庭审笔录。经过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当庭表示愿意和解,法庭给予双方十天和解期。
此次庭审的前一天,莲湖法院大兴法庭就已经通过这种方式对一起公告期届满,缺席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了视频开庭审理。审判长王援、审判员韩武娜、郭富丽依法组成合议庭。据悉这是此次疫情期间西安市利用“云上法庭”进行的首次互联网庭审案件,该案将择期宣判。以上两件案件还同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了直播。
疫情防控时期,莲湖区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及各种通讯手段对案件进行审理、执行,让立案“不打烊”、审案“走云端”、执行“网上见”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邹钰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