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5亿、600万、1%……陕西战“疫”数字,透露这些信号

2020年02月12日17:40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人民网西安2月12日电(任志慧)一线防疫人员的关爱保障政策如何落实?患者医疗费用如何保障?陕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今日下午举行,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刘红春做了解答。

“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省财政厅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政治任务和最重要的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履责,快速反应,采取了一系列资金和政策保障措施,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刘红春说。

17.05亿元

建立防疫经费应急保障机制

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刘红春介绍,陕西财政云系统每天24小时运行,开通疫情防控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截至2月11日,全省各级财政已紧急预拨或安排投入疫情防控资金累计17.0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5亿元

加大对基层的支持力度

2月9日,经省政府批准,动用省长预备费,再次下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基层防疫物资采购、患者救治、疫情控制经费等支出。同时,省财政密切关注基层库款运行情况,制定基层国库保障工作预案,及时向市县调度资金。陕西省财政已下达中省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2亿元,积极支持市县开展防疫工作。

4.29亿元

制定患者医疗费用综合保障政策

(一)是对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在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各级财政补助解决。对疑似患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保障政策。

(二)是患者异地就诊报销比例不降低。

(三)是将所有治疗新冠肺炎的必需药品和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四)是对救治医院提前预拨医保基金,本次疫情诊治费用单独核算,不纳入救治医院医保总额。

目前,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已预拨医保基金4.29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300元、200元

落实对一线防疫人员的关爱保障政策

因参与疫情防治工作而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人员,依法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按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有关政策,中央财政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实施诊断、治疗、护理、检测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按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00万元

加大对防疫物资生产、蔬菜运输补贴和疫情科研攻关支持力度

对列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省级财政按照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力支持提高物资保障能力。对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能提升项目,通过省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奖励资金予以补助支持。

紧急拨付省级医药储备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3家医药储备企业,加大疫情防控医药物资采购力度。紧急拨付600万元蔬菜运输物流补贴,支持西安市做好防疫期间人民群众生活保障及市场供应下达专项资金360万元,支持开展疫情应急防治科研攻关。

抓紧研究确定了我省首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物资进口免税单位及免税物资清单,对10家企业进口的防护服等11种物资,免征进口关税

1%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小微企业金融担保支持

财政金融协同精准发力,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下

对从事生产、运输、销售应对疫情重要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制定差异化金融服务方案,简化评审及担保手续,免收再担保费用,确保企业融资渠道畅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暂时受困于疫情的小微企业,倡导各合作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协调金融机构免除因疫情直接造成的担保贷款逾期、欠息等违约费用;对合作担保机构在疫情期间开展的疫情防控类业务,放宽再担保备案条件,取消合作银行限制,进一步扩大政策支持范围。

8年

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产保供

减免中小企业税费负担,对涉及防疫工作的机构和个人,全面落实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对确有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依法办理延缓缴纳。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防疫物资的企业,根据企业吸纳用工人数,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医疗、科研、生产、建筑等单位,按困难企业标准实施稳岗返还。缓解受疫情影响企业困难,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经营受重大影响的,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对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

疫情防控期间,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适当提高其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发挥省级投资引导基金作用,纾困基金按市场化方式优先支持疫苗药品研制、防护装备设备、医疗救助服务、医药生产流通等防疫保障类企业。

刘红春表示,陕西财政下一步的重中之重有三点:一是强化经费保障。继续做好经费保障,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二是抓好政策宣传落实。借助媒体,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宣传好政策,让企业熟悉政策,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三是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兼顾做好“六稳”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落细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努力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责编:任志慧、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