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五项社会救助措施

因防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可先给予临时救助

2020年02月09日09:23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因防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可先给予临时救助

  2月8日,陕西省民政厅下发紧急通知,制定出台五项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以实际行动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

  通知要求,要畅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积极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要切实发挥“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多种方式掌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家庭的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对因探亲、务工、滞留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感染患病或受疫情防控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流动人口,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区)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影响。遇紧急情况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各县(区)应当在24小时内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先行救助、后补齐手续”方式,充分发挥乡镇(街办)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对因新冠肺炎或疫情防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可先给予临时救助,后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仍然难以维持生活、需要提高救助额度的,由县(区)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记者 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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