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访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教授邓联繁

记者 王昊魁

2020年01月21日06:00  来源:光明日报
 
原标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必须统筹联动,增强总体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出明确要求,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日前,湖南省廉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教授邓联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条件和土壤环境。从“不敢”到“不能”到“不想”,构筑起既层层递进又综合发挥效用的牢固防线。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邓联繁说,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彰显了党中央对腐败发生机理与腐败治理机制的深刻洞察,贯通主观与客观、内因与外因、自律与他律、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严谨周延,科学合理,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既符合党风廉政建设规律,又进一步丰富了党风廉政建设规律。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要打通其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强化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一体推进,实现统筹联动、同向发力、效应叠加。”邓联繁表示。

  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推动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

  对此,邓联繁表示,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侧重不敢腐,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侧重不能腐,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觉悟,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根基侧重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只有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才能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是打通三者内在联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措施。邓联繁说,一方面,要以案促改,从案例反思制度缺失,促进制度完善,减少腐败的滋生土壤,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域、治理一方的效果。另一方面,要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促进行风建设、各单位廉洁文化建设与家教家风建设,促进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实现查处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通过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对此,邓联繁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看到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的同时,也要看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邓联繁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心民心所向,必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邓联繁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优良作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

  “同时,做到‘三个区分开来’,让敢于担当的干部放下思想包袱,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心无旁骛、义无反顾地干事创业、建功立业。”邓联繁说。

  邓联繁表示,“四种形态”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载体。“四种形态”既有威慑、又有感化,既蕴含着不敢腐的要求,也蕴含着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实现规纪法有机衔接、兼顾标本,具有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等功能,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依规依纪依法运用“四种形态”,就会使得反腐败高压态势继续保持,强化制度约束的效果更加突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进一步落实。

(责编:左瑞、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