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给钱就不交货 两司机因敲诈物流公司获刑

2020年01月16日13:29  来源:工人日报
 
原标题:不多给钱就不交货 两司机因敲诈物流公司获刑

  本报讯(记者卢越 通讯员梁爽)记者近日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院依法办理破坏企业管理秩序犯罪,严厉打击扰乱经济秩序犯罪。2019年以来,通州区检察院共批捕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37件66人;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36件66人。

  “非常感激检察机关对我们权益的维护,为我们今后经营解除了后顾之忧。”在得知对公司进行敲诈勒索的赵某和刘某被依法提起公诉后,北京某物流公司法人洪某如是说。

  洪某经营的物流公司承接大型货物的运输,在接到与公司长期合作的摩托车4S店运输7辆摩托车和37件配件的业务后,便安排调度员联系大车司机刘某和赵某,将货物运输到上海分公司。

  不过,上海的公司迟迟没有收到货物,却接到了刘某的敲诈电话。原来,刘某伙同赵某以不交付货物威胁物流公司,并向洪某索要2.6万元。洪某扛不住摩托车货主的压力,付给刘某、赵某1.93万元。

  此后,刘某、赵某为徐某经营的物流公司承运冰箱时,又以同样的手段迫使徐某给付二人3.8万元。二人共勒索钱款5.73万元。

  案件流转至通州区检察院后,检察官研究认为,本案中二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企业财产权益,而且对区域内物流营商环境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依法对二人建议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最终,通州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二年,罚金4000元。

  “我们在办理这些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中,注重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认真研究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投资发展信心,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的发展。”承办检察官孙芳芳说。

(责编:谷妍、吴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