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否幸福不在于拆迁款多少

男子为9万元拆迁款请求除夕领证,当地民政局回复:请不要将婚姻与拆迁混为一谈

2020年01月03日08:15  来源:潇湘晨报
 
原标题:婚姻是否幸福不在于拆迁款多少

  马上就要春节了,无数青年男女又将面临过年回家被催婚的大关。

  前不久长沙县市长信箱里收到了一封特别的来信,长沙县的柳先生急切地希望在大年三十当天领证。难道是被家长催太急?并不是。原来,柳先生的女友2020年1月24日正好满20岁,当天刚好是除夕佳节。他赶着在过年前领证,能够多得近9万元拆迁款。对柳先生的这一请求,民政局回应不予办理。

  本报长沙讯 近日,长沙县柳先生在市长信箱留言反映自己和未婚妻希望在除夕领证。

  根据这封信件内容,柳先生女友1月24日满20岁,刚好是大年三十,他们准备结婚,“由于村里分拆迁款的事情,我们在春节前结婚可以多分到将近9万元,但是民政局除夕不上班,无法登记,这样我们就会损失将近9万元,对于农村家庭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2019年12月27日,长沙县民政局对该封来信予以回复,回复内容中提到:“据你陈述,你的出生日期为1997年9月8日,你女朋友出生日期为2000年1月24日,根据《婚姻法》第六条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目前,你在2019年9月8日已经年满22周岁了,而你女朋友年满20周岁的日期为2020年1月24日,所以说,你们最早的结婚登记日期为2020年1月24日。只是恰巧,2020年1月24日是除夕,非法定工作日无法进行婚姻登记。”此外,长沙县民政局还回复,“结婚登记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是感情深厚的水到渠成,请不要将感情和婚姻与拆迁事务混为一谈。婚姻生活是否幸福不是取决于拆迁款的多少,而是男女双方婚后真正承担起婚姻家庭的责任。请理性选择,并祝福你俩幸福。”

  记者随后向长沙县民政局核实确有此事,工作人员表示,该男子也曾致电咨询此事,但根据对方提供的信息,女方要到2020年1月24日(大年三十)才年满20周岁,恰巧这天是国家法定假日,而非法定工作日是不能给市民办理结婚登记的。          

  记者张沁

(责编:谷妍、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