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纪委监委成立调研组,对如何加强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开展督导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回访教育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党纪处分的严肃性认识不足。有的受处分人员对回访教育的目的和意义认识不足,存在顾虑和抵触情绪,甚至把回访当做“揭伤疤”。二是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监督管理有漏洞。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教育关心不够,导致党性教育、纪律处分难以触及灵魂。有的党组织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宣布处分决定未按要求规范进行,草草了事。三是监督存在一定程度的缺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对纪律处分的执行缺乏全过程监督意识,不重视纪律处分后的教育帮扶关爱,有的甚至对受处分人员一处了之、不管不顾。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提出建议。一要深入落实党组织回访教育的主体责任。按照组织管辖权限,把回访教育作为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要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开展“联合回访”,互相配合、互通信息、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形成全方位教育、帮扶、管理的责任体系。二要严格处分执行。不折不扣落实处分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做好公开公示,加大对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处分执行不流于形式。三要提升回访教育质量。建立回访档案、预案和评估方案,探索分类管理、分层回访,运用直接回访、委托回访、书面回访等多种有效方式,确保回访教育“见人、见事、见效果”。(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