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消费者投诉热点难点发布 谁没遇到过几个跑路“二房东” ?

记者 李婧

2020年01月10日16:46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原标题:2019年消费者投诉热点难点发布 谁没遇到过几个跑路“二房东” ?

  通过“二房东”租房后,但对方资金链断裂无法退押金;团购餐饮券无法消费,团购平台拖着不给退款;买到事故车,二手车商拒不协商……1月10日,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9年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进行分析。

  房屋托管资金链断裂拖款跑路

  案例:2019年9月,高先生向消协投诉,他2月份与西安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房协议,根据租房合同规定,如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同意后可将房屋转租给新的房客,公司与新房客签订租房合同。8月份,高先生因故与公司签订退房协议并找到新租客,新租客也签订了租房合同。事后,公司却迟迟不把剩余房租和押金9973元退给他。省消协在调查时,该公司承认拖欠高先生房租和押金,但因资金链断裂退给高先生。

  提示:通过托管机构租房不要被低价忽悠,如果中介开出的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一定要警惕;相比采用传统的租赁方式,通过房屋托管机构租赁房屋,存在托管机构因资金链断裂或征信问题跑路的风险;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条款,有问题的合同不要签,谨慎使用“租金贷”业务。

  分析:近年来,房屋托管服务逐渐成为一种新的服务方式,一些不法“二房东”和“黑中介”出现,造成一些房屋托管机构出现拖款、跑路等现象,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大多都是房屋托管机构与房东签订长期租房协议,采取分租方式把租来的房子分租给多个消费者,尽可能使整套房子利润最大化;也有的以较低价格将房子出租,快速扩大市场规模,再收租更多的房源。另外,还有房屋托管机构提供“租金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诱导租客使用租金贷,由于“托管”模式下房东和租客信息不透明,当房屋托管机构的资金链断裂,托管机构拖款、跑路就有可能出现,给双方带来损失。

  商联卡还有余额却不能再用

  案例:2019年11月,贺女士投诉其在某商场购买两张不记名商联卡,从8月份开始,该商场就不能正常使用商联卡。当时商场客服中心答复10月可正常使用,再次使用发现商场很多柜台撤了,大多品牌不能使用商联卡,个别品牌虽可以使用,但要搭配很大比例现金。省消协调查了解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提示:有关部门应加强商业预付卡行为监管力度,规范和约束经营者行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一定要慎重,查验发卡企业是否办理备案和发行手续,企业的发卡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签订协议时要查看合同有无不公平条款,另外不要在预付卡存入过多金额,以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分析:近年来,预付卡类投诉连续成为热点问题,主要表现在:办卡容易退卡难,发卡企业诱导消费者进行预存充值,未履行事先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约定,也不给消费者退钱;不公平格式条款,减轻经营者责任,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自行终止服务,发卡企业因经营不善等一些原因,发生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场所,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也不做好善后措施;发卡企业未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发行和处理预付卡问题。

  团购平台欠规范 无故毁约不履责

  案例:2019年9月,程女士在某团购平台成功预订了一间酒店客房后,但酒店一直联系说房间已满并要求取消订单。程女士查询发现还有空房,酒店以各种理由应付毁约。省消协接到投诉后,与酒店沟通对其无故毁约行为依法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其履约,经调解酒店最后同意按按协议提供客房。

  2019年10月,冯女士和朋友持其在某团购平台购买的餐饮消费券到商家用餐时遭拒绝,理由是需3人以上方可使用,而在平台购买消费券时并未发现有相关提示。后多次与平台联系要求退款,平台也一直拖延不予处理。省消协在调查中发现,团购平台发布的单方面不予退款声明不公平合理,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免除经营者义务。经省消协多次依法调解,最终网购平台退还全款。

  分析:在互联网经济下,团购平台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和便利的同时,在兑现承诺和服务条款时,仍然存在毁约不履责的问题。省消协认为,经营者应诚信守法经营,不能利用不平等、不公平的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同时团购平台还要对平台内商家加强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督促其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规则,不能随意增设消费条件,自觉履行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

  汽车销售消费者维权难度大

  案例:2019年4月份,景先生到省消协投诉,他在陕西某二手车销售公司花9.8万元购买一辆二手宝马汽车,安全气囊灯常亮不灭。后经专业机构检查,确认该车为重大事故修复车辆。景先生多次联系协商未果。省消协调查时,该公司回应称消费者知道汽车出过事故,但无法提供消费者知情证据,对投诉处理推诿敷衍。

  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要认真全面了解二手车辆信息情况,对经营者提供车辆信息要认真考察,防止所购买的二手车质量与实际承诺出现过大偏差。经营者有提供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二手车真实情况举证责任义务,如无法举证,经营者应承担消费者合理要求的赔偿责任。

  分析:2019年,汽车及零部件类投诉473件,同比上年增加18.16%。全省消协受理的汽车类投诉涉及到汽车销售中各个环节,其中经营者隐瞒实情销售二手车,消费贷款仍是热点,汽车分期贷款投诉主要表现在汽车销售公司要求消费者在指定的汽车信贷担保公司办理贷款;汽车信贷担保公司大多都不给消费者提供正规凭证,使消费者缺乏有效信贷证据;汽车信贷担保公司在办理汽车贷款前不如实告知消费者其贷款内容的真实情况;汽车信贷担保公司采取各种手段、借口造成消费者违约,让消费者承担不合理的损失;强制消费者在信贷担保公司办理不合理的高额汽车保险;涉诉汽车信贷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里多数没有金融服务类项,也不具备相关资质。这些经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在汽车销售环节中所存在的问题,是当前汽车销售领域的顽疾,需要汽车销售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加强自律规范,进一步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也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相互合作、依法查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汽车销售中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责编:谷妍、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