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企業被通報!西安重拳整治物業亂象
人民網西安8月12日電 (記者鄒星)近日,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物業服務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扣分情況的通報》。

《通報》中指出,西安市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臨潼區、高陵區、鄠邑區、周至縣、西咸新區、浐灞國際港、西安市住建局嚴格貫徹落實《陝西省物業服務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持續加大檢查執法力度,依法查處了一批物業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糾正物業企業“公共收益使用不規范、代收專項維修資金、擅自利用小區公共部位經營、違規侵佔小區公共收益、服務履約不到位”等突出問題。《通報》對相關案例進行了公布。
案例1:陝西銳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碑林區城市之心項目,提供物業服務期間,代收城市之心項目維修資金,逾期未劃轉至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維修資金專戶,西安市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陝西省物業服務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處以10805.46元罰款。
案例2:西安立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碑林區立豐國際公寓項目,未按要求公示項目公共收益賬目。碑林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陝西省物業服務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處以10000元罰款。
案例3:陝西重好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蓮湖區迎春小區北區項目,未設置一牌一箱四欄,消防通道佔用未履行勸阻、制止、上報職責,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差。蓮湖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10分。
案例4:陝西秦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雁塔區蘭清苑項目,存在未按照相關要求對小區公共收益收支情況進行公示的問題。雁塔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10分。
案例5:西安啟程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雁塔區啟航029項目,存在公共收益使用未經過業主表決同意,擅自使用公共收益的問題。雁塔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扣除10分的處罰決定。
案例6:西安惠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雁塔區天灃園項目,存在未按照相關要求公示小區公共收益收支的問題,雁塔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10分。
案例7:陝西天平物業有限公司,在雁塔區曲江中和府項目,存在未按照相關規定公示小區公共收益收支情況的問題。雁塔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10分。
案例8:西安城開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在雁塔區陽光小區,存在未按照相關要求公示小區公共收益收支情況。雁塔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10分。
案例9:江蘇雨潤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在未央區雨潤星雨華府項目,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利用業主共用部位經營。未央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10分。
案例10:西安德昇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臨潼區德杰德裕天下項目提供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服務質量不達標,市民熱線投訴較多。臨潼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10分。
案例11:西安康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臨潼區海升國際9號項目,服務期間物業企業擅自違規停止物業服務,造成大量群體上訪事件,對社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臨潼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10分。
案例12:西安君悅新天地物業有限公司,在高陵區君悅金桂苑項目,存在未按照相關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示水、電等公共能耗總量、明細及分攤方式等問題。高陵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10分。
案例13:陝西景暉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高陵區馨苑新世紀項目,存在未按照相關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示水、電等公共能耗總量、明細及分攤方式等問題。高陵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10分。
案例14:陝西盛和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高陵區九境城項目,在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利用業主共用部位經營。高陵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10分。
案例15:西安榮鼎置業有限公司,在鄠邑區水岸新城項目,開發商西安榮鼎置業有限公司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將物業用房對外經營。鄠邑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陝西省物業服務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處以30000元罰款。
案例16:西安富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鄠邑區億豐名府項目,存在未按相關要求公示小區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公共收益管理不規范等問題。鄠邑區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10分。
案例17:西安錦展物業有限公司,在周至縣上林小鎮項目,存在未按照相關要求對小區公共收益收支情況進行公示的問題。周至縣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5分。
案例18:西安寧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周至縣銀座廣場項目,未按要求公示項目公共收益賬目。周至縣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5分。
案例19:廣州星河灣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陝西分公司,在西咸新區星河灣項目,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在小區內擅自打井取水,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西咸新區住建局對廣州星河灣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陝西分公司下發整改通知書並立案查處,對當事物業企業處以100000元罰款。
案例20:新疆廣匯物業有限公司陝西西安分公司,在浐灞國際港匯悅城項目,存在小區綠化枯萎無人養護的問題。浐灞國際港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5分。
案例21:上海合創嘉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在浐灞國際港新裡程項目,提供物業服務期間,存在公共消防設施和器材、佔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物業企業未履行勸阻、制止、上報職責。浐灞國際港住建局現場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立即整改問題,並按照《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西安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當事物業企業信用信息積分扣除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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