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出台養老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
5月1日起施行
2025年04月23日09:44 | 來源:陝西日報

原標題:陝西出台養老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
記者從陝西省民政廳獲悉:陝西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陝西省養老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養老機構預收費類型、存管要求及監管措施等內容,規范養老機構預收費行為。《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中所稱的養老機構是指依法在陝西省轄區內辦理登記,為老年人提供全日制集中住宿和照料護理服務,床位數在10張以上的機構。
《辦法》指出,養老機構預收費是指養老機構提前向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收取一定額度的費用,並承諾在一定時間內,按照服務協議約定提供相應養老服務的行為。養老機構預收的費用主要包括養老服務費、押金和會員費。
《辦法》明確,養老機構服務費預收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養老機構收取的押金每人不得超過1萬元﹔養老機構原則上不得收取會員費,有特殊情況需收取會員費的,不能超過單個老年人月床位費的12倍﹔繳費老年人總數不得超出養老機構備案床位總數,預收費用總額不得超出其固定資產淨額。
《辦法》強調,民政部門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並將預收費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重點檢查事項,委托社會中介機構每年對一定比例的養老機構預收費收取和管理、使用等情況進行抽查審計,對日常檢查和個案檢查中發現的突出或普遍性問題開展專項檢查。鼓勵各地積極引入保險機制,為老年人繳納預收費提供風險保障。目前已收取預收費的養老機構,應當在《辦法》施行起3個月內完成開立專用存款賬戶、轉入資金、信息報送等手續。
陝西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規的實施,有助於規范養老機構的預收費行為,進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年人營造更加安心、可靠的養老環境。(記者 楊小玲)
(責編:賈凱璐、李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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