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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教育廳發布《通知》要求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2024年05月17日08:54 | 來源: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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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省教育廳發布《通知》要求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5月15日,陝西省教育廳發布《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持續深化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行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錄取模式。

嚴格落實教育部關於堅持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的要求,具體招生范圍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轄區內縣域學位不足或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按照同一方式和標准錄取學生。

全面取消跨市招生,承擔國家特殊人才培養任務的陝西省空軍、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繼續按原方案招生。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分配市域內招生指標,全面實現屬地招生。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普協調發展,科學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有序擴大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規模。

將優質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不低於50%的招生計劃定向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含民辦),並向辦學質量、育人效果提升明顯的薄弱初中傾斜。定向招生計劃不得跨區域分配。

具備條件的普通高中學校,體育、藝術、小語種等特殊類型招生可在設區市范圍招生,原則上不得超過學校計劃總數的5%,全國青少年足球人才培養改革試點地區足球特長生招生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執行。

各類“國際班”的境外課程、招生計劃、收費許可等須報省教育廳備案,招生納入統一管理,實行計劃單列,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

切實保障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中考,並為殘疾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提供便利。認真落實教育優待政策,軍人子女、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除國家規定的照顧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

嚴肅招生紀律,各市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學生招生“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切實加強招生全過程監管,建立完善監督舉報制度,公布並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對發現的存在違規招生行為以及公布宣傳炒作“高考狀元”“高考喜報”“高考升學率”“高分考生”等違規宣傳行為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取消各類評優資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下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証等處罰。(郭妍)

(責編:鄒星、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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