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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通報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第三批典型案例

2023年06月20日08:21 | 來源: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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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陝西省通報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第三批典型案例

  4月6日,我省3個專項督察組分別進駐西安市、咸陽市和楊凌示范區、渭南市(含韓城市),開展為期2個月的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督察期間,各專項督察組持續深入一線、深入現場,查實了一批大氣污染治理突出問題,核實了一批推動大氣污染治理不作為、慢作為,不擔當、不碰硬等問題,梳理形成了第三批3個典型案例。為發揮警示作用,切實推動問題整改,現將第三批3個典型案例進行集中公開通報:

  一、 西安市中玻(陝西)新技術有限公司違法違規生產

  2023年5月,陝西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組督察發現,西安市中玻(陝西)新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玻”)減煤數據不實、在線監測系統運行不規范、違法違規生產拒不整改,大氣污染問題突出。

  1.基本情況

  西安市2022年煤炭消費總量約874.52萬噸,其中規上企業非電用煤5.88萬噸,全部來自秦漢新城唯一一家“兩高”企業——中玻。該企業2022年綜合耗能8.44萬噸標煤,排放顆粒物3.27噸、二氧化硫14.59噸、氮氧化物370.18噸。

  2.主要問題

  (一)減煤數據不實

  2022年中玻煤炭消費量控制目標為52386噸,秦漢新城發改部門考核認定該企業年用煤49437噸,完成控煤任務。督察發現,中玻2022年煤炭消費量54043噸,超額1657噸,實際並未完成控煤任務。中玻未如實填報《工業企業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表》,2021年初庫存量出現了8223噸和6391噸兩個版本,表中購煤費用支出7799萬元,實際支付票據僅為2977萬元。反映煤炭真實用量的過磅單和領料單數據理應一致,而2022年過磅單反映的煤炭消費量為54043噸,領料單數據則為49439噸,相差4604噸。本該每月一張的領料單,2022年5月26日卻出現2張分別為3685噸、4591噸的領料單。

  (二)在線監測系統運行不規范

  2023年5月9日,督察組會同監測人員對中玻煙氣監測系統輸入濃度為300mg/m3二氧化硫標准氣體,在線監測結果為117mg/m3,誤差61%,遠超±5%允許誤差范圍。2023年3月21日,中玻因在線監測系統不符合規范要求,被生態環境部門下達了處罰決定書,並要求立即整改,但中玻至今未落實整改要求。督察組調取中玻比對監測報告發現,中玻提供的監測報告與第三方監測公司提供的同一編號監測報告,報告中燃料類型、排氣筒高度、測點截面積、排放速率、低濃度顆粒物等數據均不一致。

  (三)企業違法生產拒不整改

  督察發現,2022年以來,中玻因在線系統不規范、污染物超標、批建不符、粉塵無組織排放等問題,被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先后下達了8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中玻至今未履行所有處罰決定。2023年以來,中玻因煙塵超標,最大超標5.86倍,2次被省生態環境廳通報。2023年3月10日,秦漢新城向中玻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企業停產整治,但中玻至今仍在違法生產。

  (四)相關職能部門監管不嚴

  督察發現,中玻2條生產線至今未通過節能評估和審查,長期違規生產,西安市發展改革委未依法查處。中玻被西安市發展改革委納入《陝西省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但監測系統中,2021年1月至今,中玻一直無能耗數據。西安市發展改革委2022年對中玻裝置能效評審不嚴,1號生產線生產能力400t/d不符合平板玻璃生產線規模的最低要求(生產能力不小於500t/d),在無對應標杆和基准水平限值的情況下,出具了1號生產線能效12.68kgce/重量箱,能效在基准水平與標杆水平之間的評估結論。

  3.原因分析

  西安市發展改革委節能審查和能耗監管不到位﹔秦漢新城發展和經濟運行部對非電用煤企業減煤核查不嚴﹔中玻未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超標排污、違法生產拒不整改。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二、咸陽市化工橡膠企業改造搬遷推進緩慢

  2023年5月,陝西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組督察發現,咸陽市主城區周邊化工、橡膠企業聚集,污染物排放量大面廣,對咸陽市大氣污染貢獻佔比較大,已成為影響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的重要因素之一。

  1.基本情況

  延長石油興化化工、興化集團等3家化工企業分布在咸陽市城區和緊鄰城區的興平市,污染物排放量大,且均位於渭河平原“盆底”位置,污染物易聚集,難以擴散,2022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分別為283噸、2651噸、91噸和739噸。咸陽市區及周邊還分布著42家橡膠企業,生產工藝傳統,手工操作較多,自動化水平偏低,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普遍。2022年與這些企業距離較近的兩個空氣質量國控站點臭氧超標天數多達71天和74天,遠高於其他站點。

  2.主要問題

  (一)大型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督察發現,陝西延長石油集團下屬的興化化工、興化集團和西北橡膠有限公司,部分生產設備陳舊,興化集團有10套裝置運行已超過20年,環境風險隱患大。興化化工和興化集團2021年污染物排放量佔全市涉氣企業排放總量的16.2%。2021年以來,興化化工和興化集團因超標排放、污染治理設施不符合規定等被立案處罰7次﹔興化集團2022年12月,2023年2月、4月3次安全環保生產經營總結會對環保工作幾乎沒有提及,對環保工作安排部署重視不夠。

  (二)橡膠企業搬遷改造工作推進緩慢

  《咸陽市2022年藍天保衛戰工作方案》要求,市工信局牽頭2022年6月底前制定橡膠企業搬遷退出方案,並於2022年底前取得實質性進展。咸陽市橡膠企業搬遷改造工作方案對高新區、興平市、秦都區的42家橡膠企業實施分類推進,其中14家提升改造、8家關閉退出、9家轉型轉產、11家搬遷入園。《咸陽市2023年空氣質量改善進位行動方案》也要求,加快橡膠行業整治,6月底前完成5家中小型橡膠企業搬遷退出。督察發現,咸陽市橡膠企業搬遷改造工作整體推進滯后,搬遷協調不力,關閉退出不徹底。按照方案要求應於2022年12月底前關閉退出的8家企業至今仍有5家在生產﹔11家搬遷入園類企業積極性不高,加之此前確定承接橡膠企業搬遷的兩個縣市對搬遷企業接納度不高,目前沒有一家企業完成搬遷。

  (三)橡膠企業環境管理治理水平低下

  咸陽市橡膠企業大部分採用技術水平較低的“UV光解+活性炭處理有機廢氣”工藝,污染設施治理效果較差。2022年12月,咸陽高新區工信局對應關閉退出的聖氏實業有限公司生產設施張貼封條,並上報該企業已停產,但今年3月督察發現,該企業擅自生產,且未開啟污染處理設施﹔擬搬遷入園的凱譽橡膠有限公司、聯盟膠輥有限公司夜間違法生產,活性炭更換不及時﹔擬轉型轉產的秦都區橡膠制品廠擅自停運污染處理設施﹔擬提升改造的三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染物治理設施簡陋,採用簡易自制除塵設備,部分有機廢氣收集裝置未開啟。2021年以來,西北橡膠有限公司因環境違法問題先后被立案處罰3次。

  3.原因分析

  延長石油興化化工、興化集團和西北橡膠有限公司作為省屬國有企業,未發揮引領示范作用,環保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咸陽市工信局作為橡膠行業搬遷入園工作牽頭單位,措施不夠有力,工作進度滯后﹔咸陽高新區工信局搬遷入園和關閉工作推動不力,辦法單一,存在畏難情緒。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三、渭南市煤炭削減控制不力

  2023年5月,陝西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督察組督察發現,渭南市規上企業非電煤炭消費量連續兩年未完成省級控制目標,高耗能項目未批先建問題突出,熱電聯產企業“以熱定電”落實不力。

  1.基本情況

  2022年,渭南市煤炭消費總量為2194.48萬噸,在規上工業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佔比86.6%,是關中各市區最大的煤炭消費區。其中,規上工業非電煤炭消費量1137.51萬噸。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是影響渭南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的重要因素之一。

  2.主要問題

  (一)措施不力,規上工業非電用煤超標

  督察發現,渭南市對督察反饋的問題整改落實不力,2021年、2022年規上非電用煤分別超出省控指標110.46萬噸、47.51萬噸。發改部門未對煤炭消費超量企業實行差別化電價,隻對水泥、陶瓷行業採取了錯峰生產,減煤工作靠文件通報落實,渭化、陝化、蒲化等大型煤化工企業連續兩年超出年度用煤指標。

  (二)未批先建,節能控煤形勢嚴峻

  督察發現,渭南市部分高耗能項目未批先建,甚至未經節能審查就已建成投運。陝西富化化工有限責任公司8萬噸/年精細硫酸鋇項目未依法取得節能審查手續,於2013年4月違法開工建設,2016年1月建成投產至今﹔該企業還使用了142台工信部《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中明令淘汰的落后機電設備。堯柏水泥有限公司40萬噸氧化鈣添加劑項目未取得節能審查手續,於2019年違法開工建設,2022年建成投產至今。渭南市還計劃在“十四五”期間投產4個“兩高”項目,分別為陝西渭河重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就地升級改造和尿素工序提升改造、陝西泰鑫有色金屬綜合利用、陝化綠色高效節能降碳項目,年設計綜合能耗219.21萬噸標准煤,渭南市“十四五”期間節能降碳愈加艱難。

  (三)未落實“以熱定電”,熱電比低於國家要求

  督察發現,大唐2家熱電企業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有缺失,作為熱電聯產企業熱電比遠低於國家要求,每年消耗的煤炭主要用於發電,供熱用煤不到總用煤量的十分之一,“以熱定電”政策落實不到位。大唐2家熱電企業2020年—2022年總耗煤量分別為335.85萬噸、347.9萬噸,供熱用煤僅佔比8.1%、9.6%,全年熱電比平均不到15%、22%。

  3.原因分析

  渭南市發改部門和有關區縣對高質量發展認識不足,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不實,節能控煤措施不力﹔大唐2家熱電企業“以熱定電”政策落實不到位,主體責任缺失。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責編:李志強、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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