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已建立19个涉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

西安铁路两级法院联合检察院等多家单位在清涧寨沟遗址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长乐塬抗战工业遗址司法保护基地工作站正式揭牌……连日来,陕西法院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方面再添新举措,目前已相继建立19个涉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
作为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陕西现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4.9万余处、可移动文物774万余件。为守护好遗址古迹和文物,助力赓续中华文脉,陕西各级法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作为忠诚担当、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坚决落实最严法治和保护优先原则,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等审判职能,依法严惩涉文物遗迹违法犯罪活动,全方位筑牢陕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屏障。近3年,陕西省法院共审结倒卖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等犯罪案件249件,判处被告人863名。其中,审结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周原遗址案,判处4名被告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回国家一级文物2件。
“把老祖宗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精心守护好,让历史文脉更好传承下去,人民法院责无旁贷。”4月3日,陕西省高院副院长巩富文表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绝非一朝一夕之功,也不能依靠单一部门。近年来,陕西省高院加强部署安排,推动各级法院立足地方特色,持续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陕西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联动衔接,为文化遗产保护凝聚合力,陕西多地法院探索建立集司法审判、普法教育、遗址保护、文化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保护基地,努力形成地方政府、文物文旅部门以及公检法共同参与的历史文化遗产多元保护格局。
据统计,截至目前,陕西法院已相继建立关垭长城遗址司法保护基地、马栏革命旧址司法保护基地、神木石峁遗址司法保护基地、武关古城遗址司法保护基地、统万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基地、乾陵文物遗迹司法保护基地等19个涉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并积极探索“遗址保护+文明旅游+巡回审判”司法服务新模式,先后设立枣园革命文物保护巡回法庭、乾陵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巡回法庭等多个巡回法庭及审判点。(记者 陶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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