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发布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决策部署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的部署要求,持续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国家监察委员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发布了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5起案例,有的系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有的系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有的系在执法司法、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行贿;有的系为获取国家矿产资源实施重大商业贿赂;有的系妄图通过行贿逃避法律追究,充分体现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意见明确的查处行贿犯罪的工作重点。
该批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严肃惩处行贿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受贿案件过程中,对相关行贿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该立案的坚决予以立案,该移送检察机关的坚决予以移送;检察机关在提前介入审查等工作中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并通过制发建议书等方式加强源头治理。在依法严肃惩处行贿人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还依法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对不正当财产性利益最大程度予以追缴,对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建议相关单位予以纠正,绝不允许行贿人通过行贿犯罪获得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认识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大政治意义;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在保持惩治受贿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提高惩治行贿的综合效能;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惩治行贿的工作合力;坚持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不断提升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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