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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艾永华
2022年09月17日07:24 |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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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9月1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蔡斌介绍陕西省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情况。

  长江十年禁渔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国之大计。近年来,我省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力推进长江禁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0年,我省禁捕工作考核在全国没有退捕任务的4个省份中位列第一。目前,全省长江禁捕秩序平稳,禁捕效果初步显现,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向好。

  坚持高站位推动,夯实属地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成立陕西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和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推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有序开展。

  结合省情实际,划定禁捕水域,明确长江十年禁渔主阵地。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太白湑水河、丹凤武关河、略阳3个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凤县嘉陵江源、汉江西乡段、褒河、商州丹江源、城固湑水河、紫阳任河、南郑西流河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汉江、嘉陵江、丹江干流陕西段水域,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坚持高标准管理,落实重大任务。我省在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中突出政策支撑、专项整治、督查考核、保障措施“四个到位”,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0余个政策性文件。围绕“船网处置、执法监管、禁捕宣传”三大核心任务,各地各部门重点针对非法捕捞、非法捕捞渔具制售、非法渔获物交易利用和“三无”船舶治理整顿,持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至今,全省分类处置各类船舶3591艘,清缴销毁电鱼工具242套、违规渔具2167件,取得了新的阶段性成果。

  我省将长江十年禁渔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河湖长制考核内容,夯实工作责任。省级财政每年列支4000万元专项经费,保障长江禁捕工作顺利开展。宝鸡、汉中、安康、商洛4个市各成立1个市级执法支队、29个县级执法大队和1个渔政执法队。通过举办渔政法律法规队伍培训,禁捕执法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坚持高效率协同,形成高压态势。我省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行动、打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等专项行动,紧盯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和重点场所,加大夜间、案件多发水域执法频次,形成强大威慑。强化非法捕捞全链条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甘肃、四川、湖北、河南等省交界水域以及市县区交界水域的协同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构建了纵向到边、横向到底、水陆结合、区域协调的禁捕执法新格局。积极开展“四清四无”回头看专项行动,对未拆解船舶实行“一船一档”,规范管理。联合开展市场销售禁用渔具违法行为执法检查,规范渔具销售市场管理。

  禁捕以来,全省共开展联合执法1203次,水上巡查17293公里,渔政部门查办行政案件529起,移送司法124起;公安部门侦办刑事案件95起,涉渔行政案件68起;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案件32起,形成了良好的强监管严执法工作态势。

  坚持高强度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我省广泛开展“点、线、面”结合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电视台等媒介,强化警示教育。对部分案件进行诉讼,并要求当事人进行生态补偿放流,共追究生态损害赔偿责任案件9起。在汉江、嘉陵江、丹江干流沿线、交通路口、农贸市场、码头等显著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和安装标识牌,全面加强宣传。

(责编:李志强、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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