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陕西段“清废行动”启动
本报讯 (记者 申东昕)5月9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陕西省开展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启动黄河流域陕西段“清废行动”。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以黄河干流及部分支流(段)两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0公里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混合垃圾)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排查整治涉及我省黄河干流沿岸、渭河陕西段沿岸、石川河沿岸的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
各市(区)、县(区)人民政府是本次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的责任主体。各地要针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指出的“工业固体废物违规处置问题多发”和生态环境部交办的疑似问题清单,结合日常摸排情况和群众信访举报等历史数据资料,排查建立本地区问题清单,对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实施整改,形成“交办一批、排查一批、整改一批、挂牌一批、公开一批”的压茬式清废态势。
《实施方案》强调,各地要结合本次“清废行动”,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联合打击力量,逐步构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堆存等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处置、从严管理”的联合执法机制。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深挖扩线,向上游产废单位、中间收集单位、下游经营单位进行延伸检查,依法追究涉案企业的主体责任;对链条式、团伙式作案,要形成“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全链条打击,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要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确保污染问题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据悉,“清废行动”启动会后,陕西各地相关部门全面展开现场核查工作。截至4月底,各地已现场核查生态环境部第一批交办问题中的21个疑似问题点位,还自查发现10个问题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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