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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養老金“貨架”上新,滿足多樣化需求

2025年01月08日09:23 | 來源:陝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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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個人養老金“貨架”上新,滿足多樣化需求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5部門發布通知,自2024年12月15日起,將個人養老金制度從36個先行城市(地區)推開至全國。

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養老保險體系中除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及職業年金外的“第三支柱”。

政策有哪些新變化?賬戶資金能否提前支取?針對百姓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記者走訪多家金融機構了解到,目前,符合開戶條件的銀行均可正常辦理個人養老金業務,且處於預熱宣傳階段。

惠民政策激發百姓參加積極性

得知個人養老金制度從36個先行城市(地區)推開至全國,近日,西安市各大銀行網點前來咨詢的人明顯增多。

“目前個人養老金的參加者中,以30歲至40歲的人居多,也有一些臨近退休的人來開戶繳費的。”2024年12月27日,招商銀行西安鐘樓支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西安市屬於先行試點城市,全面實施后,大家的積極性明顯提高。

受訪的多家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不少人開戶是受到銀行優惠活動以及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激勵,2024年12月31日前繳存,使用的是2024年的節稅額度,繳存更劃算。同時,有許多人意識到,在基本退休金外再為自己增加些養老儲備。

據了解,個人每年最多可以向養老金賬戶繳納1.2萬元,這部分資金可以享受稅收抵扣。如果參加人的年度綜合所得稅率是10%,那就意味著每年可以少交1200元的個人所得稅。

在優化產品供給方面,中國建設銀行陝西省分行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建設銀行的個人養老金賬戶產品包括儲蓄存款、公募基金、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國債5大類,以更好滿足客戶長期穩健投資的需求,並於同業首批落地指數基金產品,逐漸完善個人養老金“貨架”上的產品。

中國証監會2024年12月12日已將首批85隻權益類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投資產品目錄。截至目前,個人養老金產品目錄增加至942隻,其中儲蓄產品466隻、基金產品285隻、保險產品165隻、理財產品26隻。

靈活制度減少參加人的后顧之憂

隨著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全面推開,如何提高收益、增強吸引力,是推動大家從多開戶到多繳存、願投資的關鍵。

業內人士表示,除了稅收優惠,大家關心的還有存進去的錢能購買哪些產品。這次政策提出要調整優化產品供給,推動個人養老金更好滿足百姓對投資收益的需求。

除豐富產品品類、穩定產品收益,適度增強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靈活性、便利性,還有利於提升大家參與的積極性。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群眾在銀行網點咨詢個人養老金,除了關注稅收優惠政策及產品的穩定保障之外,對於如何領取也格外關心。

在西安高新區上班的王東近期就在咨詢個人養老金。除了稅收優惠政策外,王東十分在意個人養老金的領取方式。“大家開通個人養老金賬戶主要是為了存錢、投資,希望實現比銀行存款更高的收益,為未來養老進行儲備。但領取方式如果靈活一些,也可以減少我們的顧慮。”王東說。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養老保險處處長王靜介紹,除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等領取條件外,參加人患重大疾病、領取失業保險金達到一定條件或者正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請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

按照政策,參加人可以選擇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參加人提出變更領取方式,商業銀行應當受理。有關專家表示,適度提高個人養老金制度在領取階段的靈活性和包容度,將有助於減少參加人的后顧之憂,也能讓更多人有更大動力參與,有更多信心長期投資。

助推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

個人養老金制度是在我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促進養老保障體系可持續發展背景下建立和實施的。

目前,個人養老金可供投資的產品種類已超過900種。業內人士表示,這些投資產品實行市場化運營,並置於政府監管之下。作為投資者,參與個人養老金投資可獲得長期收益。同時,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有望補齊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短板。

西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吳玉鋒表示,個人養老金在繳費和投資階段免繳個人所得稅,降低了個稅負擔,對稅率較高的應稅群體具有一定吸引力。同時,個人養老金實施賬戶封閉式管理,增強了個人養老金的穩定性和保障性,確保了退休階段的長期利益,實現了財富在全生命周期內的合理配置。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實行封閉運行,意味著對年輕人而言,這筆資金的投資運營周期可能長達幾十年,資金的安全性如何保障?

吳玉鋒建議,政府應探索基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機制,在此基礎上,金融機構應探索基金保值增值的服務機制。此外,個人應該採取多元化的投資策略,組合投資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國債、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等不同類型的產品,確保養老金長期保值增值。

吳玉鋒認為,個人養老金制度全面實施的目標是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這需要增強制度對農民非應稅群體的適應性和激勵性。建設覆蓋城鄉的個人養老金制度有助於推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的發展,助推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周明)

(責編:鄒星、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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