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規范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
近年來,醫保覆蓋面不斷擴大,參保人員就醫購藥更加便捷,但與此同時,一些不法分子通過虛假處方、超量開藥等手段騙取醫保基金,造成參保群眾合法權益受損,威脅醫保基金安全。12月3日,記者從陝西省醫保局獲悉:近日,該局發布通知,規范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旨在嚴厲打擊虛假處方欺詐騙保行為,更好保障參保人就醫購藥。
通知明確,定點醫療機構應按照要求和醫保協議約定配備診療所需藥品,暫時無法配備但確需使用的,應當為參保人提供必要的處方外配服務。定點醫療機構應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提供處方外配服務。支持將電子處方打印成紙質處方。紙質處方應由定點醫療機構按照相關部門規定的標准和格式印制,並在前記部分進行連續編號,保証處方編號的唯一性、可識別性。定點醫療機構要將涉及參保人的所有外配處方(紙質處方復印)留存備查,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人調劑外配處方時,應認真檢查處方的真實性、合法性、規范性,核准用藥信息、有效期等以及參保人信息,發現問題的可以拒絕調劑,並及時向當地醫保部門反映存疑外配處方線索。定點零售藥店應按照相關規定應用藥品追溯碼,確保調劑外配處方藥品可追溯。原則上,定點零售藥店憑陝西省內定點醫療機構外配處方銷售的藥品,符合規定的可以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暫不接受陝西省以外醫療機構外配處方。
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備“雙通道”藥品的定點零售藥店均需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雙通道”藥品處方,不再接受紙質處方。
陝西省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醫保部門將集中開展醫保外配處方使用專項治理,將檢查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外配處方情況納入打擊欺詐騙保相關行動。今年12月底前,對門診慢性病和特殊病保障、城鄉居民門診“兩病”用藥機制開方藥品,以及其他金額高、欺詐騙保風險高的開方藥品開展專門檢查。(李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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