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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法院判了!

2025年03月20日15:59 |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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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安3月20日电 (记者孙挺)3月19日,陕西省首例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公开庭审在西安市长安区秦岭子午峪保护总站举行。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当庭宣判,责令被告某户外运动公司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登山、穿越,赔偿生态修复费用2万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

经法院查明,在2024年1月至12月期间,该公司多次借助网络发布广告信息,以有偿方式组织人员进入箭峪岭、草链岭、东梁等区域开展登山、穿越活动。据统计,累计成团达29次,共有1115人次报名参加。其中,箭峪岭、草链岭、东梁等区域海拔均在2000米以上,属于秦岭核心保护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此区域内严禁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

“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系统复杂且脆弱,登山、穿越活动会损害该区域植被、土壤,侵扰野生动物的栖息和繁衍,进而对整个秦岭的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等造成影响。”西北大学二级教授岳明介绍,如果因踩踏等导致秦岭核心保护区植被退化,甚至造成基岩裸露等情形,自然修复可能需要上万年的时间。

为切实筑牢司法保护屏障,守护秦岭的绿水青山,2025年1月21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申请,向该公司发出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的禁止令。随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从发出禁止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到公开宣判,陕西司法机关对该起案件的审理,其意义不仅在于通过严厉处罚对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穿越、登山活动的组织和人员形成强大震慑,还在于传递鲜明的司法态度,进一步提高公众生态意识、强化秦岭核心区生态保护。”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鄢斌表示,该案在完善刑事、民事、行政立体化责任追究机制,构建全链条秦岭生态保护体系方面,也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责编:贾凯璐、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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