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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以高质量立法服务护航高质量发展

2024年12月19日15:30 | 来源:人民网-陕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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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西安12月19日电(记者孙挺)“截至目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省地方性法规达到159部,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82部。”12月18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占峰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推进高质量立法方面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王占峰介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在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为一座山脉立法的条例;《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是全国首个省级地方戏曲保护立法;《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是国务院《节约用水条例》施行后全国第一部节水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是陕西省第一部“小切口”立法。

近年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陕西的高质量发展。在激发市场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制定了《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法规,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推动陕西更好地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在助力科技创新方面,制定了《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规,激发了科技创新的动力,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作为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陕西高度重视文物和文化领域的立法工作。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秦始皇陵保护条例》等法规,强化历史文物的保护。”王占峰表示,通过制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等法规,深化了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推动了陕西文化强省的建设。

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系列立法措施,为秦岭、黄河、渭河以及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据统计,近年来陕西省制定、修订了37部相关法规,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在推进法治陕西、平安陕西建设的过程中,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行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等方面的立法。出台了全国首部省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规范了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制定了《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提高了全省辅警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还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王占峰介绍。

(责编:孙挺、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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