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不断强化民生保障 提升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11月8日,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深化‘三个年’活动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情况。
社会救助是民政部门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陕西投入114.8亿元,保障低保、特困、孤儿等14类困难群体645.92万人,为全省853万老年人和791万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截至目前,陕西建成养老服务设施1.6万个、养老床位33.5万张、城市老年助餐点4929个;推进银发经济产业园建设,发布精品康养线路10余条,与11个省份建立旅居康养合作关系。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平介绍,近年来,陕西努力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累计下达3亿余元资助400家乡镇(街道)区域建设养老服务中心;累计下达9800万元,完成4.7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对具有陕西省户籍且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截至今年三季度,全省已发放高龄补贴18.18亿元。
深化社会组织改革,提升基本社会公共服务能力。陕西实施“千万工程”,截至目前,引导1.2万家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投入资金7.83亿元,使380万群众受益;培育慈善组织423家,慈善信托备案项目102单、资金1.16亿元,创建慈善示范社区(村)170个,募集慈善款物价值15.5亿元,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扶贫济困、防汛救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也在推进。陕西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任慧丽介绍,着眼困境儿童心理实际需求,全省目前已建设市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99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1181个、儿童福利机构12个;为一线工作人员常态化组织儿童心理健康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质量。(李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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