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改头换面公款旅游
【典型案例】
榆林市公益电影服务中心主任、榆林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晓春公款绕道旅游问题。2020年9月11日,受山东某电影家协会邀请,李晓春带领榆林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7名员工及其妻子,前往山东省威海市参加某电影观摩活动。活动结束后,李晓春等一行9人于9月13日至15日先后绕道蓬莱岛、崂山、泰山等景区游玩,并将绕道旅游期间所产生的食宿、租车费用共计10573元在单位报销。2021年11月,李晓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公款绕道旅游的违纪案件。本案中,李晓春心存侥幸,公私不分,利用外出参加观摩活动的机会,擅自绕道至其他风景名胜区旅游观光,并由单位公款报销所产生的食宿、租车费用,是差旅活动中存在的隐性腐败行为,属于对公共财产的挥霍和侵占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纠治“四风”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得到有效遏制,但巧立名目“借壳游”、更改行程“绕道游”、增加人数“搭车游”等隐形变异的公款旅游问题仍有“市场”,且手段翻新、日益隐蔽。这充分凸显了“四风”问题的隐蔽性、复杂性和顽固性。因此,必须要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坚决防止公款旅游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相关案件中汲取教训,增强纪法意识,树牢自律底线,时刻保持警醒,不要把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培训当成待遇和福利,要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变相公款旅游,切莫贪图公家便宜、滥用权力、钻制度的空子。
各级党组织要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公款旅游及其隐形变异新动向,科学精准靶向纠治,针对各种公款旅游行为,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防止公款旅游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推动全链条压实作风建设责任,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形成纠治“四风”的强大合力。(记者 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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