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陝西頻道>>陝西

陝西出台古生物化石保護辦法

2026年03月21日08:44 | 來源:陝西日報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收藏小字號

記者3月19日從陝西省政府獲悉:為加強全省古生物化石保護,促進古生物化石的科學研究和合理利用,陝西出台《陝西省古生物化石保護辦法》。從事古生物化石發掘、收藏、流通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該《辦法》。《辦法》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所稱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質歷史時期形成並賦存於地層中的動物和植物的實體化石及其遺跡化石。《辦法》明確,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古生物化石的保護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古生物化石保護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保護古生物化石的意識,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古生物化石保護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古生物化石調查評價,為古生物化石保護、研究與利用等提供基礎性地質資料。

國家對古生物化石實行分類管理,按照在生物進化以及生物分類上的重要程度,將古生物化石劃分為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護古生物化石。《辦法》明確,被列入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集中產地名錄的,所在地設區的市、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集中產地保護規劃,經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初審,並通過國家古生物化石專家委員會評審,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后實施。

《辦法》就發掘古生物化石的報批流程作了規定。《辦法》明確,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古生物化石發掘活動的監督檢查,發現未經依法批准擅自發掘古生物化石,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發掘方案發掘古生物化石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辦法》明確,除收藏單位之間轉讓、交換、贈予其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外,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買賣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發現非法發掘古生物化石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違反規定買賣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陝西古生物化石資源豐富,出台此《辦法》十分必要。”西北大學地質學系教授李永項認為,《辦法》厘清了各級各相關部門、單位的職責,從化石發掘的規范管理,到收藏流通的全程監管,再到沒收化石的接收與處置,作出了詳細規定,同時注重公眾參與,構建起全鏈條保護體系,為守護地球億萬年生命印記筑牢制度屏障。(記者 孫鵬 陳綺珠)

(責編:鄒星、魏鑫)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