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印发《指引》推动直播电商参与主体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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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8月28日,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并结合实际,于近期印发《陕西省直播电商合规指引》。《指引》聚焦直播电商相关参与主体、商品及服务、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明确合规要求,进一步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
《指引》指出,要强化直播电商参与主体资质备案、信息核实、制度建设等。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直播电商生态管理,依法履行平台主体责任。直播间运营者应建立健全事前合规审核机制,核验实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信息。
《指引》指出,直播营销人员(主播)应当遵守网络实名制注册账号要求,引导用户文明互动、合理消费;直播营销人员(主播)服务机构应当规范直播营销人员(主播)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等工作。
关于商品及服务合规要求,《指引》明确,直播电商销售的商品必须依法取得所需的资质证明,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与备案商品证明、强制性认证、质量合格证明等;直播电商销售食品类商品要保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指引》还明确了行为合规要求。直播电商活动发布的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禁止“内卷式”竞争,促销活动不得误导消费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指引》指出,直播电商有关主体应当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相关信息;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构建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直播电商合规指引体系,能够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直播电商参与主体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协同,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 仵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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