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政府采购领域过紧日子全链条实施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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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3月20日,记者从陕西省财政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关于政府采购领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在政府采购全链条实施厉行节约新举措,严控无预算、超预算采购,严查铺张浪费,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用到实处。
《通知》要求采购单位杜绝无预算、超预算采购。采购前必须全面盘活现有固定资产,坚持“现有设备能用尽用、该省尽省”,避免盲目采购、重复采购。项目需求需科学合理、厉行节约,并与单位职能严格匹配。限额以上项目采购需求,必须提前对社会公开。
《通知》严令采购活动必须“对表”预算,不得擅自改变用途。限额以上集中采购项目必须交由集中采购机构执行,限额以下项目则鼓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降低成本。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禁止“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严禁将限额以上项目违规拆分,滥用采购方式。
采购单位可在预算内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设定最低限价),在评审标准中提高价格权重占比。小额零星采购严格比价,优先选择低价。严管框架协议采购,防止“专供”与高价捆绑,积极推进批量采购。限额以上项目必须通过电子化平台进行采购,鼓励“大额敏感”项目采用“三盲一共享”与远程异地评审新模式。采购单位作为验收第一责任人,要按合同逐项验收,并严格执行验收签字负责及信息公开制度。
《通知》明确,主管预算单位需统筹制定本部门年度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在实际需要允许情况下,新购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路线相对固定、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用车,则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活动必须符合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对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的商品,严格执行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财政部门将依托信息化平台实时监控采购价格,对价格异常项目及时预警,并通过日常巡检与定期抽查遏制“价高者中”现象。对于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超标准采购、铺张浪费及未按要求编制实施计划等违规行为,财政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陕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府采购新规覆盖全链条、细化严要求,为政府机构如何“勒紧腰带”办事提供了具体操作指引,既约束当下行为,又着眼绿色转型的长远发展,为构建节约型政府注入强劲动能。(记者 吴莎莎 实习生 李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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