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安全带规范使用率 西安市开展出租汽车"带上安全"通行高速公路专项活动
西安市出租汽车“带上安全”通行高速公路活动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和风险防范化解会议现场。人民网记者 邹星摄
人民网西安8月3日电(记者邹星)8月3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联合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召开西安市出租汽车“带上安全”通行高速公路活动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和风险防范化解会议。会上宣读了《西安市出租汽车"带上安全"通行高速公路活动实施方案》,并通报了近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和西安市出租汽车"带上安全"通行高速公路检查情况。西安出租汽车协会、48家巡游车企业及20家网约车平台参加了会议。
据介绍,为加强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驾乘人员安全带规范使用率,7月份开始,西安高速交警、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联合开展了出租车汽车“带上安全”通行高速公路专项活动,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等出租汽车通行频次较高的路段,加强后排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检查提示。
截至目前,共计检查出租汽车942辆次,后排乘客安全带规范使用率为60.40%。其中巡游车企业所属车辆403辆次,后排乘客安全带规范使用率为68.24%;网约车平台所属车辆539辆次,后排乘客安全带规范使用率为54.55%,普遍高于社会车辆后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从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看,驾驶员或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人员损害程度均高于规范使用安全带的车辆。
“从会议通报情况看,网约车平台所属车辆还需要更加规范和提高后排乘客安全带使用率,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平台车辆管理,绷紧安全弦,引导后排乘客遵守法律规定,提高安全带使用率。”网约车平台阳光出行经理杨凯超表示。
8月23日上午9时,在汉城收费站入口,民警正在对西安出租车、网约车后排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检查。人民网记者 邹星摄
会议期间播放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视频。“我们选取的三起典型案例,是近一个月以来涉及出租汽车和网约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的交通事故,希望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更应该注重驾驶员和乘坐人规范使用安全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达到安全出行的目的。”西安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交大队福银中队中队长韩甲说。
“谢谢提醒,系好安全带是对我们自身安全的负责,我以后乘车会自觉系好安全带。”巡游车乘客张先生表示。8月3日上午9时,记者跟随西安高速交警、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工作人员来到机场专用高速公路汉城收费站,对进入高速公路的巡游车、网约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带情况进行检查。在现场,民警对未系安全带的乘客进行了教育处罚,同时在车内粘贴了“请系好安全带”提示贴,提醒司机要在行车过程中不断提示后排乘客全程系好安全带。
民警正在对网约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行为进行警告处罚。人民网记者 邹星摄
“出租汽车是西安城市的名片,加强出租汽车规范使用安全带检查提示,能较好地起到示范带头的作用,从而带动高速公路通行的其他车辆提升安全带规范使用率。组织开展出租汽车‘带上安全’通行高速公路活动,会加强出租汽车行业企业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进一步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李海翔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车辆行驶高速公路过程中由于车速快,发生交通事故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害后果。
民警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后排乘客规范使用安全带警示教育。人民网记者 邹星摄
“联合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开展‘带上安全’通行高速公路活动,是发挥行业管理优势、社会协同共治的一项举措,这次活动的目标是西安市出租汽车在运营过程中尤其是通行高速公路时,全程全员规范使用安全带。”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交大队大队长陈刚说,“我们希望通过出租汽车带头,将规范使用安全带推广普及开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为西安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