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级领导干部担任十一条产业链“链长”
本报讯 (记者 沈谦)7月6日,省政府官网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我省将围绕六大支柱14个重点产业领域,筛选出数控机床、光子、航空、重卡、生物医药、钛及钛合金、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输变电装备、乳制品、民用无人机、氢能、增材制造、钢铁深加工、乘用车(新能源)、物联网、富硒食品、煤制烯烃(芳烃)深加工、铝镁深加工、陶瓷基复合材料、智能终端、传感器共23条重点产业链,在这些重点产业链实施“链长制”。其中,数控机床、光子、航空等11条标志性重点产业链由省级领导干部担任“链长”,其他12条重点产业链由相关省级部门领导干部担任“链长”。
《实施意见》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省产业链发展主要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省重点产业链总产值年均增速明显高于规上制造业平均水平,单位增加值能耗明显低于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省内配套能力显著提升,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链主”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形成一批世界一流、全国领先、具有陕西特色的产业集群。同时,根据全省产业链发展情况,重点产业链可适时增加。
据悉,各产业链的“链长”作为牵头人,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动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每个产业链建立一个工作专班,制定一个提升方案和全景图谱,组建一个专家团队。各市(区)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在省重点产业链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产业链责任部门的指导下,因地制宜选择重点发展的产业链,参照省级模式建立工作机制,配合对应的省级产业链开展提升工作。
按照《实施意见》,每条产业链要梳理1—3家“链主”企业,鼓励“链主”企业投资开发成片土地。支持“链主”企业围绕自身技术、市场需求,引进和培育配套企业。支持重点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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