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

2020年11月06日08:46  
 

近日,石泉县检察院为石泉中学1400多学生带来了一场生动有意义的法治知识讲座,旨在进一步加强校园防性侵预防自护教育。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今年以来,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检察院健全未检部门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线索收集机制,建立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平台,及时受理、依法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围绕法治化建设,石泉县检察院结合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把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作为重点内容,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深入浅出的剖析了 “什么是性侵害”“对性侵害存在哪些误区”和“如何防范性侵”,并以情景互动的方式讲解了什么是“好的接触”,什么是“坏的接触”,告诉学生要勇敢地对不正当的身体接触说“不”,让学生们知道如何防范坏人侵害、懂得怎样进行自我保护并掌握求助方法,增强防范意识,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增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增强法治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罪恶消失在萌芽阶段,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下。”石泉县检察院雷副检察长说道。

同时,运用真实案例,引导学生更好地识别性侵行为以及遇到性侵该如何自救等,教育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律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防范未成年人性侵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社会、政府、学校的共同责任,检察机关一直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石泉县检察院依托法治教育宣讲活动,不断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幼儿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当地供稿 石泉县检察院)

(责编:孙挺、王晴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