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基层治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2020年09月03日20:56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原标题:宜宾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基层治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人民网成都9月3日电 据宜宾市纪委监委官微消息,近日,宜宾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基层治理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原宜宾县横江镇水利站站长李华林收受工程承包商感谢费问题。2015年6月,横江镇石城村小农水工程项目完工时,李华林收受工程承包商徐某某以感谢关心名义赠送的现金0.3万元。2020年7月,李华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法资金已收缴。

长宁县原铜鼓乡财政所所长冯维钊套取村级公共运行维护费问题。2015年5月,冯维钊以村民健身活动场所、村级道路维修等公益项目名义虚假列支,经时任分管领导冉某某(另案处理)审核签字后,在铜鼓乡“一事一议”专户中套取2014年度村级公共运行维护费42.59万元,用于冲抵村办公室改建项目资金支出等费用。冯维钊将冲抵后剩余2.34万元据为己有。2020年6月,冯维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兴文县文化馆馆员赵伦虚报套取“小微”项目财政资金问题。2016年,赵伦按照时任县教体文广局副局长高某某(另案处理)的安排,通过虚增费用报销的方式,在“图画乡村”文化墙绘画项目中虚报套取财政资金3.07万元,赵伦从中分得0.93万元。2020年6月,赵伦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法资金已收缴。

屏山县新安镇原大坪村党支部书记夏大飞、村文书朱成彬违规套取工作经费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夏大飞、朱成彬通过虚增参会人员、伪造会议资料等方式虚列会议生活费,套取工作经费0.96万元,将其中0.6万元用于购买会议用茶叶、纸杯和加班工作餐,0.36万元用于组织本村部分党员、组长、社会人士吃喝。2020年6月,夏大飞、朱成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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