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17起

2020年04月01日08:10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商洛: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17起

本报讯 (记者 韩岩 通讯员 王云)近一个月来,商洛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严厉打击整治林区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商洛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694人次、宣传执法车辆234台次,巡查重点区域130处,消除森林火灾隐患41处,开展法律知识宣传128场次,查处野外违规用火案件17起。

在疫情防控期间,商洛森林公安机关针对春季农忙时节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春耕烧荒等违规野外用火非法行为屡有发生的实际,全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扎实做好野外火源管控,严厉打击涉火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森林防火期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2月19日15时许,商州区板桥镇西兴村阳坡面发生森林火灾。大火于2月20日7时被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火情发生后,商洛市森林公安局指令商州区森林公安局快速查明案情。经二龙山森林派出所办案民警调查,西兴村村民杨某某当日在阳坡内挖地时,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地边杂草中,不慎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58亩。目前,商州区森林公安局以杨某某涉嫌失火罪立案侦查,依法对杨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2月26日,山阳县、柞水县的森林公安机关分别查处一起焚烧杂草案件,对山阳县天竺山镇柳山坡村村民张某发、柞水县下梁镇沙坪社区村民刘某华,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自留地燃烧杂草违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森林公安机关提醒:春耕春种期间,野外生产生活相对集中,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广大群众在春耕生产中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杜绝非法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目前,清明节将近,传统的祭扫方式也存在引发山林火灾的危险,请广大市民做到文明祭祀,不要在野外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责编:左瑞、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