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7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20年01月24日07:40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小燕

  各位代表:

  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紧紧围绕中心、积极服务大局,依法认真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自觉,坚定制度自信

  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坚定不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思路,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及时深入学、联系实际学、促进系统学、推动面上学,组织5次常委会专题讲座,党组集体学习20次,举办全省人大系统专题培训班,在网上举行全省人大系统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答题竞赛,全国28个省区市干部群众参与其中,网上访问量818万人次,持续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省委中心工作中定位、谋划和推进。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活动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积极做好筹备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相关工作,常委会组成6个调研组,深入全省各设区市、部分县区、乡镇和10个兄弟省区市开展调研,形成新时代加强地方人大工作的调研主报告和7个分报告,为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提供了重要参考。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设立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承担的年度4大项21个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开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活动。精心策划,开展了“40年·深情回眸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我与人大这些年”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专题报告会、征文比赛,举行40年立法、监督、代表工作3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媒介传播与人大制度研讨会,组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刊发系列报道440多篇,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

  二、聚焦良法善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

  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宪法为统领,着力丰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陕西实践。一年来,制定修订法规8件,修正法规27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14件。

  提高立法质量效率。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对中央有决策、省委有部署、实践有需要、群众有期盼的立法,突出务实管用,立改废释并举。特别是在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中,省委先后3次听取专项汇报,召开4次专题会、1次审读会,把关定向、系统推进。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后评估,在组织起草、调研论证、审议修改等环节发挥主导作用。省政府对秦岭范围内乡村、人口、耕地、647个保护单元和交通、水利、矿产等项目分布情况开展专业调查和测绘,多次召开专题会、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坚持广集民意民智、凝聚最大共识,征集意见建议1000多条。修订后的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将核心保护区面积占比由原来的0.77%提高到13.92%,重点保护区面积占比由原来的26%提高到30%;明确并严格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责任,划定和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同时统筹考虑秦岭范围居民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搞“一刀切”,保障核心保护区原住居民必要的、基本的生产生活。修订该条例的做法,在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交流,被《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人大》杂志刊载报道。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次性打包修正涉及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法规27件。修订测绘条例,填补了我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地理国情监测等方面的立法空白。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修订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依法构建“区域—规划—项目”环评联动的源头防控体系,通过地方立法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修订封山禁牧条例,用法治守护美丽家园。围绕惠民立法,修订中医药条例,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保障人民群众更好享受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该条例颁布后,省级有关部门加大优秀文化产品和优秀文化活动供给,发放文化惠民卡1万余张、惠民券20余万张,部分区县加大了公共图书馆等设施建设力度。围绕弘德立法,制定慈善法实施办法,规范慈善组织管理、信息公开,明确省人民政府设立慈善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让想做善事的人更方便、让能做善事的组织更积极、使开展善事活动更规范。2019年“99公益日”活动期间,全省网络筹款1.19亿元,是2018年的3倍多。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全省发展凝聚更广泛的正能量。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听证、清理等机制,从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省人大相关委员会牵头起草重要基础性法规草案2件,对省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的法规草案提前介入。建立代表立法专业小组,法规草案发送全体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专家人才库,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使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提高全省立法工作水平。

  三、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民生、突出重点,精选监督议题,改进方式方法,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一年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个,开展专题询问3次,对6部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2件。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打好三大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常委会坚持将其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听取审议乡村产业发展、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助力脱贫攻坚2个专项工作报告。深入10个设区市专题调研脱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搬迁等情况,组织召开省扶贫办、发改委等13个省级部门和单位工作座谈会,推动落实精准脱贫战略、巩固脱贫成果。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10个设区市150余家涉水企业和单位,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渭河流域管理条例、汉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全省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2个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两年对大气等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环保咨询专家,深入西安等5市19家企业和单位开展调研。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制定人大对政府债务监督的三年计划,开展政府债务管理情况、防范金融风险等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把助力“六稳”工作特别是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听取审议计划执行、先进制造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发展等7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三个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外贸转型升级等专题调研,每季度深入设区市就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走访130多家中小企业及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就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行专题询问。

  强化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在省人代会上为与会代表提供预算审查信息APP推送服务,建立代表预算专业小组在人代会会前、会中、会后全过程审查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的主体作用。结合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审议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受人民群众拥护。常委会主动跟进,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相关部门和市县开展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听取审议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聚焦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涉众等新型犯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省高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报告,促进加大对上述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跟踪检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实施情况,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2019年全省法院执结各类案件数量同比增长37.25%。跟踪监督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对高等教育法进行执法检查,跟踪监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推动解决上学难问题。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我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及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城市养老服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红十字会工作等开展专题调研,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首次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一体谋划、同步建成省市两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与全国人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增设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增加公民义务的3件设区市政府规章提出审查纠错意见,维护法制统一。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突出依法监督,紧扣法律法规规定,把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座谈与问卷调查结合起来,深入查找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改进执法检查报告体例,推动严格落实法律责任,使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深入普法、推动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的过程。完善联动监督,健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审议报告、专题询问、跟踪督办、满意度测评”监督链条,对重点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实行全省各级人大联动监督。听取审议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注重加强前期调研和后期跟踪监督,结合专题询问制作播放专题片,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在线监督,运用“互联网+”,省市县人大预算监督联网实现纵向贯通,查询、分析、预警向智能审查和监督拓展,此项工作在全国人大相关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四、坚持“两个统一”,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常委会依法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22次,作出决议决定8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8人次。

  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决定相统一,作出批准2018年省级财政决算、我省落实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有关税额标准方案、修正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27部地方性法规等决议决定。批准我省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券408.6亿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公益性项目。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先后组织86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8人进行表态发言,组织6批99人次向宪法宣誓,听取审议省政府2名厅长和省法检两院各1名副职的履职情况报告,进一步强化了人大选举任命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

(责编:左瑞、邓楠)